喜皱眉不悦,淡淡说道:“首先,我要纠正你的说法。”
“如今早已没有韩人,只有秦人。”
“无论你之前生在何处,长在何处,只要来到秦国管辖领土,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
“那就是秦国黔首。”
秦王政每攻占一国,采取许多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更名民曰,黔首。”
秦谓民为黔首,周谓民为黎民,两者有所区别。
说完,喜笑着对那名老韩人说:“如今你也是秦国黔首,我们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老韩人将信将疑的点点头,虽然怀疑公平性,但事到如今只好选择相信。
“你们,都随本吏回钧都府。”
“诸位,都散去吧。”
在秦卒的驱赶下,一众吃瓜群众纷纷离去。
钧都府内部大堂中,喜坐在台上,他询问告状的秦人。
“汝为何名?”
不需要询问黔首姓氏,因为大部分都没有。
“回大吏,我叫晄。”
晄,古同“晃”,意为明亮,大概率这人出生的时候,是在青天白日下。
“你呢?”喜又望向那名老韩人。
“回,回大吏,你叫我雾安就好。”
“好,晄,你方才所言,雾安偷了你的绢布,你确定吗?”
晄郑重的点点头:“千真万确!”
“何时丢弃?”
“不记得了。”
喜轻笑道:“既然你不记得丢弃时分,却又为何笃定就是雾安偷盗的呢?”
“因为——”晄指了指身旁那人,骂道,“因为他就住在我邻里!寻常时刻,能随意进入我家院子。”
“不是他偷的,还有谁?”
雾安全程不敢说话,看起来好像一副心虚的模样。
喜摇摇头:“晄,你这是妄加之罪,雾安住在你隔壁,不能证明,绢布就是他偷的。”
“可是,我现在就怀疑他呀。”
“你怀疑没有错,问题是,你要举出实际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不是靠你一张嘴就能定罪的。
喜眼神一凝:“否则,本狱掾将定你为诬告罪。”
《秦简》:“伍人相告,且以辟罪,不审,以所辟罪罪之。”
简而言之,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者,将按被诬告人所受到的刑罚,对诬告者处罚。
《唐律疏议》又言:“凡人有嫌,遂相诬告者,准诬罪轻重,反坐告人。”
《宋刑统》大部分参考依照《唐律疏议》,同样审判。
不过,到了明清律,将诬告反坐,罪加一等处罚。
举个例子,你好心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结果对方诬陷是你撞的,索赔30万。
如果事实证明确为诬告——
秦汉唐宋:服役/坐牢+赔你30万。
明清:坐牢+赔你45万。
而不是拍拍屁股,一句简单的“对不起,我错了”就放过你的。
当然,以上判责仅依照白纸黑字的古代律法推测,现实中应该会“酌情”判决。
在“刑不上大夫”,且可以贿赂官员的封建时代,你还想要绝对的公平公正?
......
喜的这句话,把晄给吓到了,他可不想莫名其妙的摊上罪名。
如果按照诬告反坐的原则,他诬陷对方偷盗,那么他就要按偷盗罪被处理了。
秦律对于偷盗罪的赃值定得很低,分为660钱以上,220-660钱,220钱以下三个级别。可见其严重性。
而一匹绢布的价值刚好超过了220钱,又没达到660钱。
那么,晄将按律被判处“黥为城旦”,就是脸上刻字,并且强制无偿劳动六年。
念及至此,晄支支吾吾起来,他确实没有证据。
“你还坚持己见,认为是雾安偷盗你的绢布吗?”
晄猛摇头,他放弃了上诉。
站在一旁的雾安瞪大双眼,他完全没想到,传说中的秦酷吏竟然真的帮他说话?
看来,秦律虽规矩太多,限制自由,但并非是坏事。
起码,能为他找回公正。
喜扭头再望向雾安,郑重的问道:“雾安,你是否确定未曾偷盗?”
“我确定!”
“如果秦吏查出确为汝盗之,根据累犯加重的原则,将被削为隶臣,且城旦舂六载。”
雾安犹豫片刻,他认真的点点头。
虽然原告被告的口供完成,但是这件案子远远没有结束。
喜要派人前往晄的宅院,现场调查,查出真凶。
......
安陆县——
一名皮肤黝黑的男人焦急的到乡里询问秦吏。
“请问,还有征兵吗?”
“暂时,没收到秦王手谕。”
“啊?”黑夫呆在原地,他真是无语死了。
之前攻赵、韩、燕、魏的时候,他因为年龄不足,被拒绝入伍。
现在入了傅籍,又不征兵了。
秦国似乎停止了对外扩张的打算。
可是,对于黑夫来说,没有战争,他哪来的机会晋升爵位?
没有爵位,家里要穷一辈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