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大人冷哼一声,说道:“哼,证据确凿,你还敢狡辩,先把他押入大牢,待我禀报张大人,再做定夺。”
我一听要进大牢,吓得腿都软了,赶忙求饶,可主簿大人根本不为所动,我就这样被关进了那阴暗潮湿的大牢里,心里又悔又恨,悔自己不该如此贪心,恨那李正多管闲事,可如今也只能在牢里唉声叹气了。
在牢里待了几日,我听闻张大人对我这事儿极为重视,说是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我这下彻底慌了神,想着得赶紧想个办法脱身才是。
正巧,这日牢里来了个新犯人,是个小偷,因在城里行窃被抓了进来。我与他闲聊之中,得知他与城里的一个混混头目王五相识,而这王五,又与知府大人身边的一个师爷有些交情。我心中一动,觉得这或许是个转机,便对那小偷说:“兄弟,你若是能帮我传个话给王五,让他帮忙在师爷那儿说说情,把我从这牢里弄出去,我必有重谢。”
那小偷一听有好处,便答应了下来,等他出狱后,果真去找了王五。王五听说是我的事儿,本不想管,可耐不住那小偷的软磨硬泡,又想着能从中捞点好处,便去找了师爷。
师爷收了王五送来的银子,又觉得我这事儿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便在张大人面前替我美言了几句,说我或许是一时糊涂,念在我平日里办事还算勤勉,不如从轻发落。
张大人听了师爷的话,沉思片刻,觉得有理,毕竟这清查田赋之事正缺人手,若是把我严惩了,怕也影响士气,于是便下令将我从大牢里放了出来,只是打了我二十大板,以示惩戒,又责令我戴罪立功,继续参与清查之事。
我从大牢里出来,虽然屁股被打得火辣辣地疼,可心里却暗自庆幸捡回了一条小命,也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徇私舞弊了,只是心里对那李正和主簿大人恨得牙痒痒,想着日后定要找机会报复他们。
又过了些时日,交趾城里闹起了匪患,一伙山贼时常下山劫掠百姓,搞得人心惶惶。张大人下令组织官兵进山剿匪,我也被派了去,跟着队伍一同进山。
那山贼盘踞的山寨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官兵们连着攻了几次,都没能攻下来,还折损了不少人马。我看着这情形,心里又打起了小算盘,想着若是能和山贼勾结,让他们故意放我上山,我再佯装劝降,立下这功劳,那可比在这儿实打实打仗轻松多了,还能博得大人的欢心。
于是,我趁着夜色,偷偷溜出了营地,摸到了山贼的山寨前,表明了来意。那山贼头目起初不信我,可听我说出了官兵的布防情况,又许了他们不少好处,便答应了与我合作。
第二日,我便跑回营地,向将领谎称自己昨夜出去探查,偶然遇到了山贼的巡逻队,一番劝说之下,他们有意投降,让我上山去详谈。将领一听,大喜过望,觉得我立了大功,便让我带着几个人上山去了。
到了山上,那山贼头目假意与我商谈投降之事,我也在官兵面前演得有模有样,可暗地里,却和山贼们商量好了,等官兵放松警惕后,他们便来个突然袭击。
就这样,官兵们听信了我的话,在山下等着山贼投降,却不想中了山贼的圈套,被打得措手不及,损失惨重。我则趁乱又偷偷溜回了营地,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说山贼突然反悔,自己好不容易才逃了回来。
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有几个眼尖的士兵看到了我偷偷与山贼接触的情形,回去后便将此事禀报了上去。张大人得知后,气得七窍生烟,当即下令捉拿我。
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就被官兵五花大绑地押到了张大人面前。张大人怒喝道:“陈福,你这卑鄙小人,竟敢勾结山贼,陷害官兵,真是罪大恶极,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我吓得瘫倒在地,哭着求饶,可这次任凭我如何哀求,也无济于事了。最终,我被判处斩首示众,以平民愤。
在这同一时期,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着各自边境地区治理以及类似小人行径等方面的情况,且与大明1427年我在交趾当小人的经历有着诸多关联与可比之处。
在英国,当时正处于中世纪晚期,其在爱尔兰等地有着统治权,也时常面临当地居民的反抗。在治理过程中,不乏有一些当地人为了私利,充当两面派的角色,一面假意顺从英国的统治,一面又暗中给反抗者通风报信,传递英国军队的部署等情报,以换取钱财或者其他好处,这与我在交趾为了私利,时而勾结大户,时而串通山贼的行为颇为相似,都是出于自私自利的目的,损害了整体的治理秩序,不过英国那是在民族矛盾背景下,而我则是单纯为了个人利益,体现出不同政治体制和民族状况下出现的类似不良行为的差异,英国受民族冲突影响,大明则是个体道德缺失所致。
在法国,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对其边境的一些附属领地进行管理时,同样存在一些人利用职权之便,中饱私囊,阻碍政策推行的情况。比如在征收赋税时,部分小吏会与当地的贵族、富户勾结,隐瞒实际的财产情况,私分本该上缴的税款,这和我在交趾篡改田赋账目从中获利的行为类似,都是在涉及经济利益的事务上做手脚,反映出不同国家在边境治理中面临的吏治腐败问题的共性,不过法国由于封建领主权力分散,此类问题更为复杂难控,大明则相对集中在个别品行不端的小吏身上,体现出不同社会结构下此类现象的不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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