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剧疼,让李牢头嗷得惨叫一声,直直的跳了起来。他一边慌乱的拍着被泼上的滚水,一边大声喝骂道:“死丫头,瞎了你的狗眼。这么滚烫的水泼过来,是想要人命呀!”
他这喝骂声可不小,将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他自己却丝毫都没有察觉,只顾着手忙脚乱的脱着身上的衣裳。
好不容易将身上黏湿的衣服脱下来,他才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原本嘈杂的院落已经彻底安静下来,他有些心惊胆战的抬起头,正好对上花怜月似笑非笑的黑眸,还有霍连诀那张阴沉无比的脸。
就见花怜月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意,凉凉的道:“李牢头伤好的可真快,才两个时辰而已,这胳膊就活动自如了。”
李牢头一惊,一张老脸已经黄里透青,青里透黑,像是打翻了染料铺子般煞为精彩。忽然他的身子如落叶般颤动起来,他抬手指着正用茶盘掩住嘴偷笑的小双道:“死丫头,你敢陷害我......”
半盏茶的功夫过去了,霍连诀眼前已经呼啦啦的跪倒了一大片。居中正是被剥去上衣,露出满身肋条骨,抖得就跟小鸡崽子似的李牢头。他身后那几位,也被剥去了上衣与绑带,露出了各自的伤口。
别的人倒还罢了,那些刀伤虽称不上深可见骨,却也瞧着触目惊心。偏偏那位李牢头身上的伤就忒假了点。堪堪只破了一点油皮,却裹得左三层,右三层就像个人肉粽子。
至于布带上面的血迹,霍连诀视线稍微下移,那里有几只被放尽鲜血的死鸡。正是先前花怜月与大双,在后院墙角下挖出来的。
霍连诀淡淡扫了身边,正兴致勃勃张望的花怜月一眼。花怜月吐吐舌尖,收回视线,不满的小声嘀咕道:“若不是我,你能这么快发现破绽吗?我就在一旁听听审而已,至于这么冷着脸射眼刀子嘛!”
霍连诀一滞,随即哑然失笑。
花怜月已经将查到的真相暗地里告诉了他,据那少年所说,那女贼是用药高手,乘着夜深人静的时候,用一把迷魂散将所有人放倒,自己大摇大摆的出了监牢。
那些狱卒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才发现牢门大开,所有的犯人都被迷昏了过去,本该在里面关着的女贼已经不见了踪影。
监牢里跑了犯人,还是六扇门抓来的犯人,这可不是小事。狱卒们生怕上头会怪罪下来,惊慌之余,也不知是谁想了这个馊主意,做个假的劫狱现场。
墙上那些刀痕都是他们自己砍的,地上那些鸡血都是他们泼的。至于他们身上的伤,也是他们拿刀互相划的。
只有这李牢头,因为怕疼破了个油皮就呼天抢地,最后只能拿染血的布带,将胳膊脖子牢牢裹住详装伤口。
“难怪那墙壁上到处都是刀痕,却一点血迹都没有。那满是血渍的地上,又偏偏一点刀痕都没。连做假都不会做,真是愚蠢到家了。”这是花怜月最后给的点评。
想想面前这群即愚蠢又贪生怕死的废物,居然是自己的属下,霍连诀就头疼欲裂。
事情经过已经查清楚,对着这跪了一地如白条鸡般的男人,花怜月也没有留下的必要,她便带着大双小双离开了监牢。
走在长街上,小双忍不住问道:“既然那女子用药这么厉害,那个混小子怎么没有被迷倒?”
花怜月想了想,道:“昨日抓她时,她也对咱们用了药,咱们不是也没事吗!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本就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那少年可能也是身怀异术,只是不愿意在人前显现罢了!”
大双有些担忧的道:“只可惜这番让那女贼给跑了,以后她不知还要害多少人。”
花怜月望着眼前人来人往的长街,好些孩子在人群中奔跑嬉戏。其中有一个捧着肉包,斜挎着布袋的小胖子,在看见花怜月一行人后,嗷的一嗓子撒腿就跑。边跑还边大声叫唤:“我是去上学堂的,不要送我回去......”
两条小短腿倒腾的挺快,一下子就跑得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路尘烟。
花怜月眉眼一挑,眸中阴霾尽去,面上浮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她斩钉截铁的道:“除非她已经离开了梅岭县,否则咱们能抓她第一次,就一定能抓她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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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正坐在后堂喝茶,望着窗外薄纱般的白雾渐渐散去,春日暖阳已将光辉撒向了大地。虽是极好的天气,他面上的表情却显得阴郁焦躁。
宝蓝色的布门帘被人给掀开,一个穿着月蓝色对襟衫裙,满头珠翠的女子娉娉婷婷的走了进来。她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倚在沈旭的肩头,娇滴滴的道:“老爷,这是他们刚刚收来的利钱银子。”
沈旭点点头,道:“雅儿,辛苦你了。”他指了指身边的桌子,示意她放下后,手一伸,便拉住她的手腕,将她扯进自己怀中。
这名女子正是方雅,虽然她心比天高,可惜手段用尽也没能嫁入严家,反而还失去了严老夫人的喜爱。无奈之下,方氏从矮子堆里找高个,最后为她选择了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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