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刁冉冉很讨厌被迫吸二手烟,而且,餐厅的墙壁上也挂着“吸烟请到吸烟区”的告示牌,可她还是没有阻止对方点上一支烟。
她知道,这或许是面前这个女人用来减压的特殊方式吧。
甚至,她还不知道对方究竟叫什么,只能从她刚才所说的话中,隐约感觉到,她大概是曾经在刁氏上班,后来又因为某一种原因而不得不离开。
而这其中,恐怕是和刁家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能说我那个时候是真的单纯,还以为男人人到中年就更加懂得何为珍惜。在刁氏上班后不久,我就再一次见到了刁成羲,他的幽默谈吐,风度翩翩,都让我深深地着迷。后来,我想尽一切办法,找机会出现到他的面前,没想到,他竟然记得我这个小学妹。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我沉|沦了……”
尽管距今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但是,说起这一段往事的时候,女人的脸上还是不自觉地呈现出一丝浅浅的红晕来。
刁冉冉知道,或许她早已不爱那个男人了,可那种甜蜜又美好的感觉却能令一个女人回味到死,永远都不想忘记,永远想要把它深埋于心中。
和那个人无关,和那个青涩执着的年纪有关。
“对了,你不会连我叫什么都忘了吧?说来也真好笑,现在偶尔看见那个叫白什么的女人跟在刁成羲身边,我就觉得自己真是白忙了一场,给他人做了嫁衣。她有什么特别的?还不是因为刁太太早死了,她就有恃无恐了?呵,我当初进刁氏的时候,她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女人满脸不屑地吐出一口烟雾,眯着眼看向刁冉冉。
她果然“不负众望”地摇了摇头,是真的不知道她叫什么。
“我叫方宛秋,宛如秋天,这名字听起来还挺美的是吗?他当时就是夸我名字美,人更美。后来我才知道,要不是这个名字,他根本也记不住我究竟是谁。刁氏那么多员工,老的新的上百人,他是大老板,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记住我一个实习生的名字……”
方宛秋一口气把剩下的那截烟都抽完,随手掐灭了。
她再次打量着刁冉冉,似乎想要在她的脸上找寻到当年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的稚气,片刻后,方宛秋放弃了。
时间真是可怕,现在这个坐在她面前的女子,衣着靓丽,妆容精致,眼神里透着成熟淡漠,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如同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小女孩儿了。
“我还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很有礼貌地叫我宛秋姐姐。我那时候贪心,还想着怎么骗你叫我宛秋阿姨。”
方宛秋露出一个无奈之中又带着些许悔意的表情,看着刁冉冉。
“这么说,你以前见过我?”
刚一问出口,刁冉冉就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些白痴,这个叫方什么的当然见过自己,而且两个人之间肯定还发生过什么不愉快,要不然,她也不会一见到自己就话里带刺,还说什么报应不报应之类的话
。
不过,正陷在回忆之中的方宛秋却并没有嘲笑她,因为此刻,她满脑子里发生的都是当时的事情——
“从那以后,我就控制不了我自己,总是想要找更多的机会见到他。那段时间,刁氏刚刚投身房地产,国内形势一片大好,所以公司上上下下的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不用老板发话,每个人都主动加班,有的时候,连普通员工每个月的业绩都能达到几万块。工作做不完,刁成羲就经常带着团队的人回家去做,也正是在那段时间,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母亲。”
彼时,方宛秋只是一个实习生,在刁氏的企划部门工作。她领着很少的实习补贴,但热情却十分高涨。同事们只把她当成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年纪轻,精力足,所以自告奋勇地加入了这个团队。殊不知,她只是不想错过任何一个能够见到刁成羲的机会罢了。
而那个时候,刁冉冉已经读小学三年级了,秋境嫁给刁成羲,也已经有十年之久,两个人刚刚度过结婚十年的纪念日。
在外人的眼中,他们依旧恩爱,秋境偶尔会陪同刁成羲出席一些慈善场合,从不多言,只是静静地陪伴在他的身边。虽然能看得出来,她其实并不喜欢那些应酬,不过为了丈夫的面子,她还是装扮得当,挽着他的手臂出现在众人面前。
然而私下里,在家的时候,夫妻两个却几乎没有任何的交流了。
方宛秋还记得,那是一个午后,刁成羲带着自己和另外六、七个手下,回家商量新楼盘的问题。因为公司的天花板发霉,找了装修公司重新吊顶,所以只能让员工放假,但他们却又着急赶进度,所以刁成羲索性把工作拿回家做。
一行人带着好奇,跟着他回到刁家大宅,上了楼,走到书房门口,几个人鱼贯而入。
正巧这个时候,秋境从卧室里走出来。
她大概是刚洗过澡没多久,发梢还有些湿漉漉的,蜷曲地披散在肩头,一张脸白净如玉,不施粉黛,丝毫看不出是三十几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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