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啊,再平淡的心境也会希望来一场温暖的邂逅,期待和好友诉说彼此的心声。
一起听有关情感的音乐,陶醉其中。一起看有关一个人的全部,迷恋其中。一起远离城市渲染,享受其中。
茫茫人海,难觅所爱,但是我却很幸运地遇到了,也看见了,那个纯净的少年,潇洒的绅士,时尚,快乐的男人——谢云蒙。
在最美丽的年华遇见你,是我一生的幸运,也是一生的守候。
在最冷静的年华思念你,我依然忍不住如少女般迷恋。
在最成熟的年华陪伴你,我依然梦想那遥不可及的邂逅。
在所有的年华里守候你,我时时刻刻沉浸其中,享受其中,快乐其中。
在时光转换中,虽然缘分会善变,虚幻的拥有会从指间流走,平淡的生活始终穿插在人情冷暖的缝隙中。
但是真心所向的人,不会因为时间,岁月而变得平淡,反而会在心中更加浓烈。
我执笔写离殇,心却步步相守。我执笔续残卷,心却刻刻满足。只因为眼中的你是那样快乐!
沙滩旁的海蔚蓝与天际相连,时光里的爱恋明媚与星光相映。
沐雨下的石子路灰白着它的灰白,我踩过的每一步脚印都带着自己的色彩,心灿烂着自己的灿烂,眼中守候着自己的守候。
方向永远在靠近你的平行线上,不离也不弃!
纯白色的执着
第一次进入他为我买的那个新家的时候,当时我才22岁,经历了一番苦难之后,自己的事业也总算是起步了。现在就剩下两个未完成的心愿了。
原本应该是三个的,可是从他结婚的那一天起,就变成了两个。
这是两个我耗费一生也要去完成的心愿。
而我并不愿意在眼前的爱人面前提起,因为事实上他现在与我‘毫无关系’。
坐在新家的沙发上,我的脚在木质地板上有节奏地踩踏着,心里却在想着与眼前的气氛完全不融洽的事情。
我的爱人,那个买房子给我的人,正在很高兴地摆弄着红酒和高脚酒杯。他就喜欢这些东西,成天把自己端得像个绅士一样。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他的呢?
哦!我想起来了!是那个狂欢的夜晚,那个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夜晚。
我很喜欢在夜晚外出,尤其是初夏刚刚下过小雨的夜晚,微风吹拂,非常的惬意。
在我20岁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开始流行舞台剧,那些演员仿照国外的模式在舞台上或是歌舞弹唱,或是演出一些小型的剧目。
那时候大部分的户外舞台会在晚饭之后开始演出,有的是在社区的大广场上,有的是在公园的草坪或者空地上。
我每每散步遇到这些的时候,都会驻足观看,后来便慢慢喜欢上了——只要音乐不是太过于激烈刺耳的话就行。
反正总比在家里睡不着要好得多。
我的睡眠一直非常不好,日夜颠倒,下午的时候容易打瞌睡,晚上却整晚整晚地睡不着。
后来,我的工作越来越忙,经常要加班加点,招待客户。所以也就免去了每天晚上散步的习惯,反正散步和晚上加班对我来说是一样的。
只要不让我晚上独自一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就行。
思绪漫游到这里,我听到了爱人的呼唤,不用眼睛看我也知道他正在干什么。
因为新炸好的牛排真的好香好香,我最喜欢这种八分熟的肋眼牛排了。
站起来,我故意走到窗口边上的装饰壁炉台前,欣赏着窗外随风而动的大片花丛。
“这里环境好漂亮,谢谢你。”
事实上,我指望身后的爱人可以放下手中的餐盘,走过来拥抱我,和我一起欣赏风景,电视剧里的浪漫情节不都是这样的吗?
可是身后的人却依旧端着他的臭架子(他并不是故意要在我面前摆架子,可能做老板的人都是这样一副模样吧)。
“快来吃饭吧,牛排凉了就不好吃了。”他一本正经地说,手里依旧在忙碌着我们头一天住在这里的第一顿晚餐。
事实上,如果拿外人的眼光来衡量的话,我的爱人,可以说是一个三好男人了。
长得英俊,身材挺拔,身价不菲,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做饭给我吃和拥抱着我入眠。
在任何一个女孩子的眼里,他肯定是理想中的男朋友或者丈夫。
可是他却偏偏选择了我,一个没有什么积蓄和财产的寂寞的孤儿,一个无法公开的爱人。
2
刚认识他的时候,被他将近一年的猛烈追求和甜言蜜语所打动,心里埋了太多的希望,也对他的期望值太高了。
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从来不避讳我,除了不会当面介绍我的身份之外,其他的都做得相当好。
甚至还把我带到了他父母的面前,老人家把我当自己的亲人一样看待……也正是因为这样,我那不可能的奢望终于被现实给打败了。
“不要再站在窗口了,晚上的风凉,把窗关起来我们吃饭吧。”深沉的男中音用温暖的语调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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