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胜公牛之后,凯尔特人就踏上了他们的连客之旅,首站就是东部的大都市纽约。
穿越之后,林禹还是第一次来纽约,这个常见于各类美国大片里的城市,在林禹眼中,应该是相当的高大上,并且非常的繁华热闹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凯尔特人入住的是曼哈顿区的希尔顿国际酒店,附近是灯红酒绿,酒店外的马路上是车水马龙,奔流不息。
道格-里弗斯很清楚,一旦进入纽约的地界,就算他再怎么威严,也很难管住这群精力充沛的职业球员了。
所以,他干脆什么都没说,入住酒店以后就消失了。
林禹拉着他的行李箱,住进了属于他的房间,同住的室友还是布莱恩-斯卡拉布赖恩,对此,林禹表示满意。
和那些吵闹且不安分的黑人球员相比,布莱恩-斯卡拉布赖恩要安静很多,无论林禹是跟着皮尔斯和里基-戴维斯他们出去厮混,还是待在房间里休息,有这么一个室友,都要舒服很多。
而这一次,林禹没有选择安分的待在房间里休息,而是放完行李后,直接就准备出门了。
不过在出门之前,林禹邀请了斯卡拉布赖恩:“布莱恩,保罗请客,要不要一起去玩玩。”
斯卡拉布赖恩摇了摇头:“不了,林,你去吧,如果你回来的迟了,道格又恰好过来查房的话,我会帮你打掩护的。”
有斯卡拉布赖恩这句话就够了,林禹笑着道了声谢,随即就跟里基-戴维斯他们会合了。
说实在的,林禹并不是一个喜欢夜店,喜欢夜生活的球员,只是第一次来纽约,他难免有些兴奋,加上这次还是皮尔斯的邀请,林禹不太好推脱,就同意了。
皮尔斯的助理曼尼安排了两辆七座的保姆车,直接一趟把凯队的几个大个拉走了。
他们的目的地是纽约哈林区的一间夜店,华灯初上,纽约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两辆贴着深色车膜的保姆车停在了夜店门口。
林禹开门就准备出去,里基-戴维斯却从另一边拉住了林禹。
“别着急,林,等曼尼先下去看看情况。”
里基-戴维斯指了指副驾驶位置上的曼尼,接着,林禹就看到曼尼推门走了出去,先是在夜店门口晃悠了一圈,接着跟夜店门口的黑衣人交谈几句,很快折返了回来。
隔着车窗打了一个ok的手势:“可以进去了,各位。”
这时,里基-戴维斯才推门下车,一边走,一边向林禹传授着经验:“作为一名职业的运动员,比赛日之前去夜店一定要小心行事,尤其是像纽约、洛杉矶这样的大都市,很多知名夜店的门口就会有一些小报的狗仔在蹲守,一旦你被他们发现,明天一早,你进夜店的照片就会出现在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上。”
“接着,你要面对的就是各大媒体、专家的批判了,如果明天的比赛你又恰好状态不佳、发挥糟糕的话,你就会遭到那群人的口诛笔伐,直到你不堪承受为止……”
林禹点了点头,他算是明白了,虽然NBA没有规定比赛日之前运动员不能去夜店厮混,但实际上,如果你敢在比赛日之前玩过火的话,光是舆论就能打死你。
就像里基-戴维斯说的,一切都得小心为上。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的话,里基-戴维斯的话也不太对,因为真正职业的运动员是不会在比赛日之前去夜店厮混的。
里基-戴维斯提到了洛杉矶,林禹倒是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未来的某个NBA超巨是一个知名的夜店之星,同时也是一个梗多如牛毛的家伙。
或许,林禹可以操作一番,高调的进入某个夜店,然后再高调的出门,对着门外的记者说:“我见过凌晨四点的纽约,是因为我那个时候刚刚从夜店出来……”
说不定,他还能把那家伙的夜店梗偷过来。
当然,现在还不是偷夜店梗的时候,因为林禹的人设已经立起来了,他是凌晨四点起床努力训练的篮球运动员,如果天天出现在夜店厮混,那他的努力人设就崩了。
要是坏了“凌晨四点的波士顿”这个梗,一切反而得不偿失了。
凯队的一群人走进夜店,坐到一个比较显眼的角落里,林禹又有了另一个疑问:“我们进夜店,坐的这么显眼,就不怕被拍吗?”
这时,不等里基-戴维斯解释,刚刚坐到林禹身边的皮尔斯就笑了起来:“小子,你不知道这间夜店吗?”
林禹摇了摇头,他还真不怎么了解。
“这可是纽约的K.M.C,只有有钱有势有地位的社会名流才能进来,普通的狗仔记者根本进不来,谁会拍你?”
里基-戴维斯从旁加了一句:“不说那些狗仔记者,就算是凯尔特人全队,恐怕也只有我和保罗,道格和丹尼,才有资格进入这里。”
道格是道格-里弗斯,丹尼是丹尼-安吉,里基-戴维斯这么一说,林禹就觉得有些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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