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听杨溥说来心头既佩服又好生懊悔,想为自己辩解几句,抬头看了看门前的官联,竟没先前的底气,一时之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在吭声。
杨溥见四人都不说话,也懒得去一一解说,当即一捶定音道:“陈大人入住这杨大人的房舍,想来诸位是没什么意见了。”
高谷等人心有不服,可话儿到了这儿也不知该说什么,干脆来了个默认了。
陈循倒也不客气,端着茶杯冲着高谷等人抱了抱拳道:“承让了。”
高谷等人,眼睁睁的看着陈循入了房子,心里暗骂不止,奈何技不如人只能接受现实,彼此寻了自己的值房摇了摇头去了。
杨峥因住着是首辅大人的值房,规模上要大了些,加上位置坐北朝南,刚刚突破天际的朝阳便一点一点的照『射』了进来,让整个屋子变得敞亮了许多,杨大人落了座,宽大的红木书桌上摆着文房四宝,还有一摞奏章,茶杯茶叶,以及用得着的四书五经都整整齐齐的摆放在红木桌子上,颇让人赏心悦目,想着自己日后日日要在这张大桌子上看奏章,拟票,商讨军国大事,颇有几分肆意的感觉,心头不免感慨古人为何如此热衷官居一品,不得不承认,面对着外面的江山,自己独自坐在这张宽大的书桌前,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感觉,无时不刻不让人心生满足之感,细细品味了一番,随手从桌上拿起了一份奏章看起来,不知是下面的人有意为之,还是自己与兵事多有缘分,随手拿起了奏章竟从苏州呈送的战事奏章,奏章说的竟是倭寇扰浙东一事,大明开国之初,朝廷的朝贡贸易厚往薄来,造成许多倭寇朝贡使者到明朝这里来骗钱。很多到大明来冒充朝贡使者的倭寇没有倭寇幕府的管辖,朝贡完了以后他们滞留在大明沿海抢劫。为防止倭寇朱元璋就颁布了海禁政策。洪武三十年所颁的《大明律》对海外经商限制得很严格,它规定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绵等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对于勾结外族的“谋反大逆“更是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尽管朝廷有律法,但贸易还是大量存在,随着永乐开海禁下西洋,朝贡贸易只允许外国与明朝廷进行有时间、地点规定的朝贡贸易。外国商船载贡品及各自方物土产来华,明朝廷收贡品、购方物后,以“国赐”形式回酬外商所需中国物品。各国贡期或3年,或5年。对倭寇则规定10年一贡。贡舶必须持有明廷事先所颁“勘合”(执照签证)。也就说大明制定了一套相应的规矩,倭寇只有遵行规矩才可贸易,这种局限很显然满足不了倭寇的需要,随着宣德初年,大明开海禁,下西洋,罢黜朝贡,兴盛市舶司,种种开放『性』的策略,给了西洋诸国提供了贸易往来的机会,加上,随着东南沿海一带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相当发达。沿海一带私人经营的海上贸易也十分活跃。一些海商大贾、浙闽大姓为了牟取暴利,不顾朝廷的海禁命令,和“番舶夷商”相互贩卖货物,他们成群分党,形成海上武装走私集团,有的甚至亡命海外,勾结倭寇各岛的倭寇,于沿海劫掠的勾当,从中获取大量的好处,巨大的利益面前,让不少倭寇开始不顾大明的律法,铤而走险,乘机侵掠,屠杀沿海军民,今年年初倭船四十余艘,连破台州、桃渚、宁波,大嵩二千户沿所,又攻陷昌国卫,官庾民舍,焚劫一空。针对战『乱』,大明上下到是一心一意,小皇帝在王振的授意下下诏加强沿海兵备,诛失事之将官三十六人。后又增设沿海防倭官,算是抵制倭寇在东南沿海一带兴风作浪,杨峥对太监干政谈不上什么好感,也谈不上什么恶感,用他的话儿说,在权势面前为人与太监其实没有多大的差别,这一点在明朝末年表现得最明显,东林人士借讽议朝政、评论官吏之名,行包庇地主,为富商巨贾争利之实。他们虽然提出了廉正奉公,振兴吏治,开放言路,革除朝野积弊等进步口号,然而实质上却沦为了大地主,大商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对明末饥荒灾民的悲惨现实视而不见,对征款赈灾行为极力阻挠,比起太监他们并没有强多少,明面上他们虽号称“清流”,影响着天下的舆论。皇位继承权之争和京察之争,都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之争。但是,这并不能掩没东林党人在这些斗争中力图革新朝政、反对统治集团中最反动腐朽势力的进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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