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上说,臣闻国家极重之势、虑不可反、天下殷忧之伏、谋当预图、方今宗藩日盛、禄粮不及、人皆忧之、言官亦尝屡切陈之、然而卒未闻有善处之策往岁本部会议宗藩条例、事有画一之法、冐滥不得容其奸、冗蠹□裁、时称一快然天潢繁衍、而椒聊瓜瓞者不可限也国课有额、而岁征难派人者、不足供也。
近因科臣建议、事下本部、臣系该司职掌、巳经通行各藩、及两京各衙门人摅所见得具疏请、今巳及期、止有南京礼部一疏、稍扩条格、略陈其槩、而其它亦未有言及之者、盖以宗藩事体、动关。
祖训是以议即窒碍、法多掣肘、然欲不拂祖训而聊且通融、则亦补偏救弊之法、而非拔本塞源之道也、谚云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今日之事、若非大破常格以处之、则将来禄粮、必不可支、有司必不能给、宗藩必不能谋生、国家必不能无事、不出数年而祸有不可胜言者矣、今之议者每曰祖训在上、不可少干、而不知祖训之言。
祖宗未尝拘也。故欲议宗藩。而各得所当。先统观宗藩前后始终不一之故。而深察祖宗微意之所在。然后可以审其权衡而酌议之耳。葢高皇帝雄略开创。首启宗封。众建诸子。周错要地。如北平天险。
文章的开头就列举,宗藩重重罪责,种种弊端,愣是把一干宗藩实实在在大骂了一通,林状元的才学自不用多说,此奏折一出,立即获得了大量的支持,便是皇帝也大声叫好。
林状元眼看着局面被控制,再接再厉,连夜又上了一道奏折,内容更加丰富。天下王府之禄。
反多于岁供京师之米即使尽发上供之输。犹不足王禄之半。为今之计。
欲裁宗藩之禄以分给之。则各宗所入。刻削巳尽而且至于无可裁矣。欲加小民之赋以周给之。
则贫民之业。诛求已极。而且至于无可加矣。夫各宗迫于饥寒。而嗷嗷相闻。有司苦于无措。而遑遑在虑。况乎名封婚礼。请乞保勘。奏报查驳。文移展转。
更有甚不易者。以参之乎。夫今日之事。巳为难处。十年之后。截长补短。每人而生二子。又不知其增几何人也。中间虽有老死夭亡。然死者不如生者之多。
所增率四五万。添一人。则添一人之封。添一封。则添一人之禄。继此而复益以数千百万禄米。国家常贼。不足以供。岂有神运鬼输之术以济之哉。议者有曰国课不给、稍仿汉家分王之意、使各宗人自为养、生育多寡、皆不必顾、则冐滥自绝、亦可少苏有司之力、为此说者意非不美、然以一人论之。且如郡王。其禄千石。倘生十子。则每人而百石。三七兼支。尚有本色米三十石也。又一相传则或生三四子。或生十数子。则以三十石米而三四十数分之矣。又一再传亦复如是。则愈分而愈微。夫妇臧获。少者不下数人。朝饔夕餐。婚姻死葬。其何以赡。彼庶民之家。亦有产薄。而世传不乏者。以其各有营业。而日生不穷也。今宗室坐食自守。而欲人自为生。臣固知其不能矣。臣谓当今国事之极大者莫如宗室。天下之大可忧者。亦莫如宗室。于此而不开之以生路固不可。
开之以生路而不善通夫祖法。亦不可。盍不观诸祖宗朝乎。彼国亲王之禄五万复有段绢茶塩等用。亦复万计。不数年而止给禄米。不给杂用。又不数年而减为万石。又不能给。而代肃辽庆宁国诸王。且岁给五百石。是高皇令出自巳。而前后之言。巳不信矣。至永乐禄米日殊。秦鲁唐府各五千石。辽韩伊府各二千石。肃府仅七百石。庆府虽七百五十石。而郡王常于数内拨给。文皇去国初未远。而祖训之文。亦不尽守之矣。况亲王出城。岁时训练。搜兵讲武。祖训也。而靖难以后则寝之。郡王子孙。任用以官。升转如常。祖训也。而累叶以来皆无之。则高皇祖训。列圣巳不遵而奉行之矣。其在今日。事势愈难。尚可胶柱而调瑟乎。即使高皇而覩今日之困如此。
文皇而遇今日之难为又如此。将援照制禄之初而尽给之乎。抑通变其术而别为之议乎。国家宗室之患惟在崇之太尊防之太密况封建同姓世世相传此古之所有坐食县官爵职世授则古之所无臣故以为欲善其法。必须大破常格。不拘祖训。各藩封爵。不必尽授。有不封者。士农工商。各从其便。一切出城越关之例。尽弛其禁。使人人得以力业。则各宗有谋身之策。而国家纾空乏之忧。我皇上亲亲之谊。亦庶可以善其后矣。臣之此议。人非智不及此。而不敢以闻于上者。良以祖训难更。又恐出城之禁一开。万一有不逞之徒。启衅生变。则追论首事之臣。不免鼌错始祸之诛耳。又闻高皇帝时。平遥训导叶伯臣应诏陈言。首请裁抑诸王。而上辄大怒。被逮死狱。其后不数年而亲王之禄。亦遂大减。是高皇诛其身而用其言。伯臣之身虽戮。而有功于国则大矣。臣于此时无故而发大难之端。非不知其事之可危。但今日之事国事也。人臣之义。苟利于国。死生以之。臣职掌所关。祸福利害。皆所不计。即使用臣之言而诛臣之身。臣无所悔。何者害及一身为甚小。而利在国家为甚大也。昔扁鹊过齐、桓侯客之、及见其有疾、喻以不治将深、乃三见而不见信、以致于不可捄、今宗室之病、巳在肠胃、然酒醪可及、再益数年而深入骨髓、则扁鹊且将惊而走矣、臣故僣拟数欵开例如左、条议上闻、伏乞敕下本部、通行各亲郡王大集将军中尉从长计议、当今各宗子女。见有几何。各处赋税。见有几何自今以后。人数向增几何。天下民力。足能供亿几何。各省钱粮。尚可加泒与否。各宗坐食。可为久计与否。将臣之所议、与相沿之制。彼此参酌。孰便孰碍何利何害。当必有一定之见如于事体人情、果为利便即具奏前来、听本部议覆施行、至于臣之意见所不及、与彼之易地所难行者、则化裁通变、全在当国者一剂量之耳、臣不胜切望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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