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秦熺见他大势已去,在旁边笑道:“若那童氏女是你的家眷,或许我还让你三分。但她不过是个妓女,天生的贱命。以贱犯贵,就算说破天去,她也是没理。”
他当然知道童姑娘是李申之的相好,还知道两人感情颇深。之所以做得这么绝,就是想要看看李申之失去自己心爱的人,想看他悲痛欲绝,又拿自己没办法的样子。
哪知李申之不怒反喜,面对秦桧的一顿讥诮,反倒露出了“我想到办法了”的愉悦。
李申之看向秦熺,问道:“敢问秦公子,不知调戏官员家眷,该当何罪?”
秦熺肚子里到底还有些东西,懂得些许律法,说道:“当判流刑。”
这个流刑并不需要真的被流放,只需要交点罚款就行了。
就像司马迁的死刑,交钱就能免罪,没钱割了也能抵罪。真正的死刑叫作“(腰)斩(首)”。
李申之说道:“这童姑娘是我纳的小妾,你调戏她,该当何罪?”
秦熺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李申之竟然这么不要脸,一时之间口吃舌结,说不出话。
对付不要脸的人很简单,那就是比他更不要脸。
范同反应稍快一些:“什么时候纳的妾?可曾办过酒席?可曾在官府报备?”
这个真相公端地厉害,一下就抓住了李申之话中的要点。
宋代的纳妾相对随意一些,其流程跟买(雇)了个丫鬟差不多,悄默声地就能办,不需要兴师动众。
但是官府报备这一条不能少,要不然就是买卖人口,这罪可就重了。
“未曾。”李申之坦然地回答着。
秦熺心中大喜,说道:“那就是还没纳?”
李申之点了点头:“正准备纳。”
“哈哈哈……”秦熺不顾君前失仪,大笑道:“荒唐!既然还不是你的小妾,那她就要接受应有的惩罚!”
李申之微笑道:“她怀了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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