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彩色绸缎的轿子走出温汤镇的大门,于老三骑在高头大马上在后护送。
这场注定要闹得轰轰烈烈的婚事,被看做是红巾军从盗贼走向义军的第一步。
郑晟从来没把红巾军当做盗贼,近乎苛刻的军纪和四处巡视的圣教执法团让心里长了草的士卒不敢越雷池一步。但是,红巾军不是盗贼,不是由郑晟说了算。只有普天下的百姓把红巾军当做王师归来,这才算数。
违反军纪的兵丁被砍下来的脑袋就立在兵营门口,乱世当用重典,红巾军严苛的军纪不仅仅是给部众杀鸡骇猴,也是在做给所有参加婚礼的各寨的使者看的。
圣教教徒每天都不忘了给兵丁灌输“凡信奉圣教的弟子都是兄弟姐妹”的念头,而如今的袁州还有自称不信奉圣教的人吗?哦,有,那些人全部被困在袁州城内。
八个壮实的汉子抬着花轿,这么大的轿子往日只有官老爷才能做。造反就是打破现行的朝廷规矩,于凤聪第一眼见到迎亲的轿子,又是惊讶,又是好笑。那个男人好似处处都在显示自己的不凡。
唢呐手一路鼓着腮帮子吹,一路上迎亲鼓声阵阵,这架势快要比上皇帝纳妃了。
于凤聪带着凤披霞冠,脸色被印衬的通红。
她终于要把自己嫁出去了,是自己心仪的男人。要说她有多爱郑晟,那可未必,更多是郑晟的理想打动了她,而不是那个人。像她这样的女人,很难纯粹的爱上一个男人。
送亲队伍清晨天色未亮从温汤镇出发,直到天色将黒才走到翠竹坪外的红巾军中军大营。四十九家山寨的使者分列大营门口迎接。张宽仁站在最前面,面带矜持的喜色,双手作揖放在胸前。
王中坤成了操办婚礼的大管家,把送亲的队伍迎进大营。
今日,中军大营中安顿了八十座宴席,军中做不到让客人大口喝酒,但足足屠宰了四十头肥猪,让被邀请来的客人和义军头目好好解一顿馋。
号子手吹吹打打,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响起把所有人耳朵里都震的嗡嗡响的锣鼓声。红巾军士卒都在为香主的大婚喜悦,他们不清楚这次联姻背后藏着的原因,他们只是简单的高兴,郑晟在红巾军中的威望无与伦比。
闹哄哄的场面中,换了一身新衣服的于少泽举着酒杯频频找各家土寨的使者共饮。那些人与出身山民和流民的义军头目尿不到一个壶里,于少泽的身份与他们相当,正好可以打成一片。
毛大则在负责招呼(监视)各部头目,陪着他们吃肉喝酒,不让他们因为太幸福惹出乱子。
张宽仁坐在各寨使者坐席居中的位置,冷漠的表情就像一层罩子把自己与周边的人隔开。
偶尔有土寨的人来敬酒,他只是端起杯子轻轻沾沾嘴唇,倒是为本桌子的人剩下了不少美酒。
场面很热闹,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一定的克制,因为这里没几个人是心甘情愿参加这场婚礼。
半个时辰后,秦十一领着亲兵燃放了烟火助兴。腾空而起的火花和巨大声响的爆裂声把婚礼的气氛存托到高潮。
郑晟身穿一件大红袍,在于凤聪的陪同下出来给挨个桌子敬酒,他不能记住这里的每个人,但在场的每个人都记住了他,以及他美艳的妻子。
这样不合世俗的礼法,但合郑晟心中的礼法。在部将眼里,香主做什么都是对的,都有深意,在各寨来使眼里,郑晟是不可忤逆之人。
西北一个小帐篷的门口,一个女孩坐在地上,双手托住腮帮子,看着在席间移动的新郎官和新娘入神。她身后站着一个男人,用担心的眼神往下看。
“她很美,比我见过所有的女人都美。”月儿喃喃的说,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失落。
一个人的缺陷是什么,很容易在另一个人具备这样优点时自惭形秽。自信的女人最美,于凤聪的自信是长在骨子里的,她挽着郑晟的胳膊,在一群各怀心机的男人中应付自语。
“她比刺槐姐姐还美,难怪郑大哥忘不了她。”月儿意兴阑珊。
余人想安慰月儿,想了好几句话都觉得有点冒犯,最后撅着嘴说:“于大小姐很能干,美是说不上的,郑香主要娶她,也许只是想找个帮手。”
月儿微微摇了摇头:“你会因为想找个帮手行医要娶她吗?”
这句话像是一根粗木塞进余人的咽喉里,首先他要找个女帮手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在月儿自刎生命垂危的那段时间,他一直陪在找个纤弱的女孩身边,所以知道她此刻心里的不快乐。
月儿忽然咯咯的笑了两声,“余人大哥,你看看我都怎么了,郑大哥大婚,我应该高兴才是啊。”
“是啊,应该高兴的。”余人附和。
他们两个人站在无人留意的角落,目送郑晟和于凤聪一个个桌子敬酒,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脸上就是看不出有多少高兴。
进入罗霄山后,余人就没有开怀笑过,他教习了几十个弟子,拯救了数百个红巾军士卒的性命,但远没有在家慈化禅寺是救助灾民那般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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