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党实力大减,董党实力提升了不少,两者势力差不多,只是董党的势力范围更侧重于工部和兵部,在其他府衙,董党的分量就显得太轻了一些。
这种情况也是必然的。
因为董党的成员大多是当初被东林党与魏党排挤到边缘的官员,他们当初基本没有占据重要职位,现在虽然一时势大,占了不少便宜,但与根深叶茂的魏党相比,仍旧显得底气不足,即使跟如今已经衰落的东林党相比,也是有不小的差距,若不是东林党被魏党打压得不成样子,元气大伤,董党甚至还不能与东林党并驾齐驱。
董党与东林党虽然单独一时不能与魏党相抗衡,但是两者如果联起手来,也同样能将魏党死死压制住,这正是此时朝局的微妙之处,也是魏忠贤愿意坐下来跟董党、东林党谈判的原因所在。
划分完目前的势力范围,虽然大家都信誓旦旦,但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切不过是临时的权宜之计,日后时局一旦有变,这块蛋糕谁占据得多一点,谁占据得少一点还是很难说的一件事。
接下来就该解决朝争问题了。
朝堂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每天为一点小事吵翻天,朝堂简直变成了菜市场。东林党人提出的、支持的,魏党必定反对;反之,魏党提出的、支持的,东林党必定反对。这样下去,谁都别想做事,必须加以规范。
这也是天启皇帝特别关注的,对于解决不了问题,整天像菜市场般争吵不休的朝堂,天启皇帝早已经是厌恶不已。他明确暗示董宣武和魏忠贤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董宣武后世的经验提出了一个不完全的解决办法,就是由三党共同建立起一个议会。所有的要拿上朝堂讨论的事情,先经过这个议会讨论,只将讨论出来有结果的事情提交内阁,交由皇帝决断。提交给内阁、皇帝的决议,三党成员不得再在朝堂上提出异议。
当然,已经进入内阁的大臣,不得加入议会,除非他解除了内阁大学士的身份。
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解决朝堂上根本没有效率的争吵,但其实也只是将朝堂上的争吵提到了朝堂之下。当然也有好处,避免了某些为了党派利益和声望决议占据朝堂议事的时间,耽误大事。
原则上议会讨论出来的东西,只是建议而不是决意,皇帝或者内阁如果不同意可以发回重议。但是发回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三次重议后,即使皇帝、内阁仍旧不满意,也必须按此执行。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久议不决。为了同样的目的,董宣武还提议规定了每件事情按照轻重缓急讨论的时限,时限一到,如果还没有结果,那事情就维持原状或者遵循地方处理原则。
当然,在此之后,议会还可以在修改后再次提出讨论。
同时,董宣武还建议议会的决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只要某项决议有超过半数人以上议员的同意,那这项决议便生效。议员可以对提出的议案投弃权票。
实际上,这一套董宣武已经应用到了大明复兴会中,大明复兴会议实际就是按此原则所设。
董宣武的这一提议立刻就得到了东林党人的支持。
东林党被魏党这么一顿折腾、整治,实力早不如从前,在朝堂上说话的份量远不及从前。而东林党最擅长的,就是耍嘴皮子。
打架打不过董宣武,动粗他们更动不过有厂卫在手的魏党,这时董宣武建议提供了这么一个场所,让他们能继续对朝廷的大小事务施加影响,他们当然是欢迎的。
魏党虽然不太乐意,但是因为有天启皇帝的暗示在前,他们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解决朝堂纷争不已的现状,此刻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至于董党,由于此项措施已经实行,很多董党成员意识到其中的好处,当然也不会反对,当然支持董宣武。
所以,董宣武的建议就这么被三党所接受。
于是,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这个日后将决定朝政大局的议会,三党在其中所占据的份额。显然,谁在这个议会中占据的份额越大,谁对日后的朝政就越有主导权。如果直接超过了半数,那以后的事情根本就不用讨论了,直接以己方的意见为主了。
所以,魏忠贤直接提议,魏党要占据五成份额,其他的份额,就由东林党与大明复兴会各占一半。
此提议立刻遭到了东林党和董党的联手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议会根本就是为魏党所设,那他们还有必要参与吗?
又经过几天争论,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第一届议会魏党占据四成的份额,东林党和董党各占三成。议会议员的总数额,暂时确定为一百人。由各党自行委派、任命。某议员一旦被任命,在下一届议会议员产生以前,如果没有做违背议会章程的事,都不允许被撤换,即使他投靠了其他党派也一样。
以后议会每两年会重新再确定下一届各方应占的份额和参加议会议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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