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上午,唐人街体育馆早早的热闹了起来,很多华人陆续赶来,参与剪彩仪式。在美国闹市区不能鸣放烟花爆竹,不过华人还是有办法将它办得热热闹闹的,这不,早早的就开始舞龙舞狮,敲锣打鼓了。哪怕已经在国外定居了好几代人,华人依然坚守着老传统,剪彩之类的仪式一定要舞狮,过年一定要吃饺子,中秋节端午节之类的节日一个不拉,有多热闹搞多热闹,传统的力量,不是一般的强大。而在他们的影响之下,不少老外也开始学着用筷子吃饭,买材时候用指甲掐一掐,斤斤计较……
林鹰等人同样是一大早就进场了,林鹰不动声『色』的躲在一个视野开阔的位置,用望远镜观察四周,曹强和伏兵就埋伏在那幢百货大楼服装区,至于林鸥则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本记者证,戴上一副眼镜,做了个新发型,穿上高跟鞋,还真像个打扮入时的记者了。当然,林记者也有大牌的时候,并不是看到个人就黏上去采访的,她正安安静静的坐在座位上,等着大牌人物到来。
萧剑扬很快就用望远镜看见了我们的林记者,眉头大皱,低声咕哝:“她怎么来了?”觉得这形势越发的复杂了,林鸥是不会单独行动的,她来了,就意味着至少一个战斗组在这附近。林鸥出现在这里有何目的?是追杀他的吗?
这形势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林鹰同样皱起了眉头。他用望远镜把狙击手可能隐藏的位置全查看了一遍,连狙击手的影子都没找着。难道他的判断错了,陈鑫并不是萧剑扬的目标,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来?
不可能!
耳机里传来林鸥的声音:“哥,看见他了吗?”
林鹰:“还没樱几个狙击手可能隐藏的位置都看过了,没有发现他的踪影!”
林鸥:“但是我感觉他正在看着我。是的,我完全感觉得到!”
对于这一点,林鹰毫不怀疑,女『性』的第六感生就比暮性』要敏锐得多,萧剑扬跟林鸥在伊拉克同生共死,林鸥对他再熟悉不过了,如果他真的躲在暗处看着林鸥,林鸥肯定会发现的。他:“心点,别做出什么让他误会的动作。”
林鸥:“我知道。”
林鹰想了想,呼叫伏兵和曹强:“有没有发现他?”
伏兵和曹强都:“没有,连个影子都找不到……倒是看到有不少fbi特工在鬼鬼祟祟的『乱』钻!”
林鹰:“他肯定在这附近的,再仔细找找。心点,别让他发现了。”
伏兵:“明白!”
曹强:“明白!”
那两个活宝倒没有谎,百货大楼里确实有很多fbi的特工在活动,想瞒过他们的眼睛找到萧剑扬,真的有点儿难度。他们不得不装扮成顾客,装作漫不经心的四处『乱』转,不时挑选一点商品,一来可以更好的伪装自己,二来,拿在手里的商品对带在身上的手枪也是一个不错的掩护。
这时,一溜车队开了过来,华人社区邀请的当地名流开始进场了。林鸥隐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开始发亮,因为她看到,照片上的那个人果然来了!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看到萧剑扬不惜一切代价要追杀的人。跟照片上一样,陈鑫身材微微发福,相貌平平,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还戴着墨镜……墨镜有个好处就是可以有效地把眼睛隐藏起来。所有的保镖、特工都喜欢戴墨镜,不是为了装酷,而是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眼睛正在往哪里看,正在观察什么,白了,墨镜就是一种很好的伪装。
在这位墨镜男周围,还有好几个人同样戴着墨镜,若即若离。这几位都非常低调,但是以林鸥敏锐的观察能力,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正在观察着什么,哼哼,还找了贴身保镖是吧?林鸥笑笑,摘掉墨镜拿起记者必备的全套装备迎了上去,『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开始像模像样的开始采访。当然,这采访不是一开始就直接找陈鑫,这样也太明显了,她首先采访了几位有名气的人物,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汉语的跟他们交流,问他们在海外生活的感受,分享他们在海外打拼的悲欢离合,巧妙的提问加上表达到位的肢体语言,没有人会怀疑她的记者身份。当然,这基本上就是演给陈鑫看的,采访了好几个之后,她走到了陈鑫面前,微笑着:“先生你好,我是某某报驻美国的记者,请问你贵姓?”眼角的余光分明看到,在话筒递过去的瞬间,在陈鑫周边的那几位墨镜男或多或少都作出了一点反应。
陈鑫反倒是淡定得很:“我姓陈,名鑫,去年刚加入美国国籍的。”
林鸥笑着:“现在要加入美国国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肯定也经过了不少周折才拿到绿卡吧?”着,不着痕迹的观察了一下陈鑫的面部。果然,正如照片上的那样,他的面部有一些极淡的刀痕,不留心看还真不容易发现。她心里不禁暗叹:好高明的整容手术!
陈鑫:“是呀,要拿到美国的绿卡并不容易,我可是花了好几年时间才办妥所有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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