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荣娱乐的崔富亨阴沉着脸道:
“梁洲小鬼这次的所有作品,包括之前在韩洲发表过的《江南style》、《犯罪都市》等等,并不是本地上线。”
“而是以从梁洲引入韩洲的方式上线。”
辛昊柱依旧不解。
“就算从外洲引入,没有本洲广电署的许可,也不能在本洲上线吧?”
崔富亨推了推眼镜,面色不善道:
“你们始源传媒是没有法务吗?这种问题问一下法务便清楚了吧!”
辛昊柱不悦地看了一眼屏幕。
“我在外面,没来得及联系法务。”
崔富亨只好耐着性子道:
“根据《洲际贸易法》中有关娱乐作品的草案法规里,有这么一条。”
“如果一部艺术作品在两个及以上的不同大洲拿到了发行许可,那么在引入新的大洲之后,不需要经过当地广电署再颁发发行许可,即可直接上线。”
“当地广电署如果对以此方式上线的作品持有异议,则需与为作品颁发了发行许可的洲广电署进行磋商,明确不支持作品在本洲上线的原因。”
“如果发行许可洲同意当洲的意见,会由发行许可洲出面通知作品发行方,在引入洲下架相应作品。”
翻译到林彦身上。
就是林彦的作品,比如《江南style》,在梁洲重新申请了版号,并且在梁洲和宋洲都拿到了发行许可。
那么他就可以不经过韩洲广电署的同意,直接把这首歌以引入作品的方式在韩洲上线。
韩洲广电署要是觉得林彦的作品不合适在韩洲发行,那么就要去找梁洲广电署,告诉他们为什么不合适。
梁洲的广电署听了之后,觉得真是这么回事儿,你韩洲广电署说得对。
这样才会由他们通知林彦:
“韩洲那边不同意引入你的《江南style》,原因是……”
“所以,你不能在韩洲发行这部作品。”
这样,林彦的这首歌才会在韩洲下线。
这条法规并不是新出台的政策。
而是从一开始洲际联邦颁布相关法案,便已经存在的。
之所以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是因为,洲与洲之间互相引进艺术作品,需要承担极其高额的税赋,怎么算都一定是亏钱的生意,所以一直没有人去引进外洲的影视歌曲。
既然从一个洲引入另外一个洲都没人做。
更遑论让作品拿到两个洲的发行许可了。
因此即便这条法规一直存在,以前却几乎不会被人提及。
林彦也是之前在制定进入韩洲计划的时候,预想到自己有可能会遭遇当前的困境。
于是便咨询了池江以及自家法务总监徐仁正等一众大佬,了解到有这么一条法规,最后针对这条法规建立了应对之策。
辛昊柱显然不傻。
崔富亨一解释,他便明白了。
不过一个新的疑问却冒了出来:
“这小子这么做,难道不是在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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