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哈看不到目标,却能想象出目标。
驾驶位就那么大,一个人往驾驶位一坐,身子在哪里,肩膀在哪里,脑袋在哪里,一目了然。
一扣下扳机,洛哈就知道坏了。
他什么都算到了,唯独忘了目标不是静止的而是移动的。所以,这枪直奔脑袋的位置而去,不是打翻了头盖骨,就是打烂了脸。
不管打翻了头盖骨还是打烂了脸,结果只有一个,目标死定了。
可他也没办法,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本来是想捉活的,怎么就得了具死尸呢?捉活的,还能将此团伙一网打尽,要具死尸有什么用!
他在心中懊悔,怎么就忘了计算目标的移动呢!
所以,当他看到子弹并未能击穿前挡玻璃,目标毛发无损时,心中一喜。
做为阿三国的头号特工,他是有经验的,前挡玻璃一枪打不透,只要在同一位置再打一枪,必能打透。
第二枪,绝对不能再像第一枪那样,忘了计算车移动的速度。这一枪,一定要打中目标的肩膀,把目标打废了。
他褪掉弹壳,推上新弹。
可车开的实在太快,根本不给他开第二枪的机会,还没瞄准呢,车已到了他的身下。
洛哈没有多想,抱着枪翻身就掉到了车顶上。
他有一条皮带,是能够充电的皮带。
皮带头上有机关,不通电的时候就像普通的皮带头,一通电就成了超强磁铁,能把他与一切含铁的物体,牢牢粘在一块。
这条皮带算得上他的幸运物,已经用了数年,他一直没舍得更换。
在他执行任务的这么多年,这条皮带把他粘在飞行的飞机上,粘在急驰的火车上,帮助他完成了不少的任务。
这一次,又是这条皮带立了大功。
洛哈往车顶上掉时,已给皮带头充上电。
俯身落到车顶,皮带头传出的超强磁力,把他与车顶牢牢粘在一块。
当车,在停车场里急拐弯时,只是让他的四肢甩来甩去,却没办法把他从车顶上甩下去。
洛哈扒着车顶往前挪动,他要移动到前挡风玻璃处,才能把枪抵到之前的弹孔处,逼目标停车。
他深吸一口气,使尽浑身之力,大喊一声,才往前移动了一厘米。
每次都是这样!
皮带头的磁力强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事是,磁力强能把他牢牢粘在移动的物体上,不让他从物体上掉下来。
坏事是,磁力强也让他移动困难,每移动一点点就需费九牛二虎之力。
洛哈看了看,他要移动到前挡风玻璃处有多远?大概是四五十厘米的样子,最少四十厘米,最多五十厘米。
亦就是说,他还得费四五十下九牛二虎之力方能移动到前挡风玻璃处。
不过他并不馁,与那次在飞机上比起来,四五十厘米根本算不了什么,不过是三五钟的事,飞机上可是三五十分钟。
与那次在火车上比起来就更不算什么事了,那次他得从这个车厢移动到那个车厢,足足移动了一天一夜,二十四小时。
幸亏火车开得更久,一路不停,不然那次任务就失败了。
汽车上了旋转坡道,从三层而二层,洛哈移动了二十二下。
从二层而一层,洛哈移动了十六下。
汽车出了停车场,上了马路,洛哈也终于移动到前挡风玻璃处。
他从背上卸下狙击枪,枪口对准之前的弹孔,大喊道:“马上,把这辆车给老子,特么的停下来。然后,双手抱头,呆在车里别动,不然,老子特么的就开枪了!”
车厢里传来笑声,说:“你开枪啊!”
洛哈道:“特么的,还有这种要求。既然你有这种要求,那老子就成全你!”
他抬手去按扳机,却发现手根本够不着扳机。
车厢里的笑声更大,说:“你开枪啊,你快点开枪啊!”
洛哈气呼呼的将狙击枪往身上一背,掏出一把手枪,对准弹孔道:“笑啊,你再笑一个给爷看看啊!”
车厢里的笑声嘎然而止。
洛哈道:“现在,你怎么不笑了?马上,把这辆车给老子特么的停下来,然后双手抱头,呆在车里别动。”
车厢里说:“你不敢开枪!”
洛哈说:“放屁,老子杀得人比你见过的死人还多,为什么不敢开枪!”
车厢里说:“你知道现在的车速是多少吗?一百二十公里,你一开枪,车就会失控,在地上打着转往前滚,你会被压成肉泥的。
你想跟我同归于尽吗?你想被压成肉泥吗?如果你想的话,那尽管开枪!”
洛哈闻听此言,这才发现,自己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车里的目标上了,没有察觉到此时的车速已经很快了。
车子现在正行驶在主干道上,可却跑得极快,像只鱼儿一般在车流中钻来窜去。实在空隙不足,钻不过去了,则直接开撞。
而对方还真的没有说谎,就速度而言,绝对在一百二十公里。没有一百二十公里,也有一百一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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