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哥!
韩斌他们一见我吃亏,就要抢上前,我抬手制止了他们,擦掉嘴角的血站了起来。
“嘿嘿,张枫,我的拳头不好受吧!就你想跟我玩,还嫩了点。”陆霸天得意的扬着拳头,藐视的看着我。
我冷笑道:“高兴的太早了吧,我算过了,你今晚必死无疑,所以胜者只能是我。”
好,那我就先送你去见阎王爷!
陆霸天身上青光更胜。往我冲杀了过来,这次我没有任何的闪躲。
刚刚他那一拳,我并非躲不过,只是想试试他的手上到底有多少斤两。不得不说,陆霸天确实很强,但还不足够杀我,尤其是他的雷劲,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充电器。
陆霸天冲到我的跟前,匕首往我喉咙切割而来,这一次我完全没有闪避。
随着匕首贴近我的脖子上的肌肤,他的神色大变。他不明白为什么我丝毫不躲。
电光火石间,我伸出手,一把捏住了他的匕首,电光在我的手上闪烁着,但我没有丝毫的痛楚。
这,这怎么可能?陆霸天不敢相信的看着我,完全不敢相信,我为何突然对他的雷电之威,突然就免疫了。
他的雷珠法串,是早些年在外地,一位高人赠与他的,里面蕴含着天雷之气,威力惊人,虽然有些年头了,法器有些损耗,但里面的雷威也绝不是普通人能够抵挡的。
陆霸天,你跟我玩雷,那就是找死!
我嘴角扬起一抹邪笑,冷森森道。一股紫色的雷电从我胳膊上的白莲中猛地飞出,沿着匕首反透入陆霸天的身上。
瞬间他全身被紫色闪电包裹,浑身直抽搐,那串他引以为傲的雷珠法器,爆裂而碎。
与我相比,他那里面蕴含的雷电能量,根本微不足道。要知道我可是被真正紫色的天雷轰击过,上次杀猪妖时大难不死,雷电之威就蕴含在了我的体内。
我本来还不知道怎么运用,但刚刚陆霸天的那一拳雷电反而汲引出了潜藏在我体内的雷电,正好,他成了我手下的第一个倒霉鬼。
巨大的天雷之威,震的陆霸天浑身直抽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电流之下,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骨骼。
陆老大,一旁的独臂青年,怒吼一声冲了过来。他这一动,猪头、韩斌与几百兄弟同时逼了过来,眼瞅着团战要开。
陆霸天举起了手,颤声道:“山子,不要!”
陆霸天满脸颓然的吐了几口血,他已经完全站不起来了,只能坐在地上。满脸颓然苦笑道:“我输了,愿赌服输。”
“张枫,给弟兄们一条生路,接收他们,他们混口饭吃不容易,成吗?”他哀求我。
我点了点头:“我也不是赶尽杀绝之人,你放心去,你的家人、孩子,会有人好生安顿。至于你的弟兄,尽可散去。”
陆霸天眼中流下了不甘、落寞的眼泪,紧紧握着双拳:“还是你仁义啊!江北落在你手上,我心服口服,弟兄们跟着你,远比跟着我要有前途……”
“江湖险恶,江山轮流坐,这是命!”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山子,鸟,鸟笼……”他抬起手道。
他已经被我的雷电震裂了五脏六腑,活是不可能了。
山子立即拿来了鸟笼,陆霸天抱着鸟笼,口中发出啾啾的声音,然后浑身一硬,不甘而亡。
大哥!
所有的南门弟兄全都跪了下来。韩斌等人也尽皆低头,目送这位老大离去。
陆霸天是阴险狡诈,但毫无疑问,他对弟兄,对家人是很关爱的。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掌控南门这么多年,始终不曾屈服黄三郎、龙三等势力,毫无疑问,他比佛爷这种见风使舵之徒要有骨气的多。
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江湖前辈,但这就是江湖,他必须给我让位,他注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兴许日后,也会有新人,把我挤下去,是一样的。
我微微向他的尸体鞠了鞠躬,所有弟兄尽皆鞠躬,送别这位南门扛把子。
“韩斌。把他的遗体送回家里,同时,好生安葬!”我吩咐道。
我的举动也赢得了南门弟兄的敬意,每个人都放下了手中的武器,让开了一条道。
大哥!
山子跪在陆霸天的跟前伏地痛哭,他在这圈子里也混了这么久。深知江湖风波险恶,我没杀掉陆霸天全家,并给他厚葬已经是仁至义尽。
成王败寇,无话可说!
山子一把推开韩斌,抱起陆霸天的遗体,在众人的目送下缓缓而去。
其实我挺喜欢这家伙的。但是此刻不是招降的好时候。
“张枫,你小子好样的,居然连陆霸天都干掉了,此后整个江北城,就是你我兄弟的了。”佛爷一见危机解除,心腹大患陆霸天也死了。顿时眉开眼笑的走了过来,与我称兄道弟。
猪头伸手抵住他的胸口:你是什么狗东西,也敢与枫哥称兄道弟。
佛爷一见猪头凶狠,虽然很无奈,却也是无话可说。
我嘿嘿的笑了一声,向他勾了勾手指,如同蔑视一只渣犬一般。佛爷当着这么多人,虽然很没面子,但现在我势大,他也无可奈何,连忙笑说:“张老大,咱们可是同盟,都是给黄公子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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