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乐府,自然是谁都会。
在大汉,提到北方,皆用曹贼代替,那是政治的正确『性』,更何况此时是在皇宫里。
可偏偏张夏侯氏的本姓就是夏侯,只要一有人提起这种话题,就会让她觉得很是有些尴尬。
所以这就是张夏侯氏为什么平日宁愿呆在自己的府里,也不愿意出来的原因。
只是自己的女儿如今这种情况,又让她放心不下,不得不出来看看。
皇太后为了皇后,良苦用心,她也是知晓的。
这个宴会,也就只有锦城里几个最尊贵的『妇』人,没有他人参与。
张夏侯氏为了女儿,当下也不推辞,便站了起来,说道:“那妾身就献丑了。”
“快背来听听。”
吴皇太后本想着也就是让人背出来听一下,没想到张夏侯氏一开口便是咏唱乐府。
而且这诗开头便极是高亢,先长叹,然后以远古时代开篇,青天,开国茫然,四万八千岁等字眼,让人心生悠然之心的同时,又不禁自有一股豪迈之情。
张星彩先前一直在关注冯永,自然也是知道这半篇残文的。
当时她第一次看到此文断残处,比黄月英的反应还要大,当场就恨不得『插』翅飞到汉中,掐着冯土鳖的脖子,『逼』着他写出下半篇来。
这等雄文,当真是心存高远之人方才能写出来。她又是自视不输男儿之人,当然是对此文极为欣赏。
后来因为身子日见沉重,她的心思大部放到了养胎上边,这才渐渐把这事给忘了,没想到此时这篇文章竟然被他写完了?
这般想着,张星彩的注意力也不禁被吸引过来一些。
张夏侯氏自年少时就被张飞掳去,从北到南,见过无数风雨,娘家在北边,自己人在蜀中。
想起自己如若是要西归,如今看来不正是要走那蜀道?
所以她对这篇文章所表达的西归之感,感触比谁都深。
感情溶进了文里,咏唱起来,自是更能打动人心。
当下越唱越激昂,当唱到“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时,那悠悠长叹之声,袅袅不绝,眼中差点就掉下泪来。
倒是张星彩听到下面那一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时,眉头挑了挑,不禁暗暗想到,此句倒是似在说自家大人当年在长坂桥单人匹马喝退曹贼一般。
张夏侯氏一直注意女儿的神态,看到女儿有了反应,当下也顾不得再感怀自己的身世,又是再卖力地咏唱下去。到了那一句“不如早还家”时,反而是没了感伤。
“妙啊,妙啊……”
张夏侯氏咏完后,过了好久,皇太后这才长叹一声,“此等雄文,老身虽是『妇』人,亦不得不为之倾倒。皇后你觉得呢?”
张星彩终于开了口,点头说道,“世间罕见。想当初妾初听到此文时,不过是一篇残文,深恨不能知全文,没想到此时却是能一了心愿。”
“咦?还有这等故事?这文,怎的你们都知道,就老身我不知?究竟是谁写的?”
皇太后惊奇地问道。
“皇太后容禀,”张夏侯氏此时心情大好,便主动开了口,“此文是一个叫冯永的小郎君所定。”
虽然与那冯永只见过一面,但当时那小郎君说起“乞骸骨”,可是让她连失了仪态的,想起这事,张夏侯氏脸上笑意更浓。
“冯永?”
吴皇太后想了一下,“这个名字倒是有些耳熟。”
“便是做出了八牛犁的那个……”
看着皇太后想不起来,黄月英提醒了一下。
“噫!竟然是他,不正是那个被人说成是巧言……少年英雄的那个?”
吴皇太后一抚掌,笑着说了一句。
此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在场的几人都『露』出会意的笑意,就连皇后的嘴角都是微微一翘。
巧言令『色』冯郎君之名,虽然不算好听,但放在那小子身上,却别有一番意味。
原因无他,当时那廖公渊开了此名号的先河,然后别有心思的人都在大肆宣扬冯永巧言令『色』之名。
哪知没过多久,此子就连连做出几件大事出来,直接就让那些人不得不闭上了嘴。
如今那冯永俨然已是大汉第一少年郎君,反观那廖公渊,却是全家被流放汶山,成了笑柄人物。
世间之事,反转至此。
所以如今巧言令『色』冯郎君这个名号,不再是贬低之语,反而是被用来嘲讽那些当初宣扬此名号之人,有眼不识真英雄。
可以想像,只要冯永名声越响,那些人就会越抬不起头,所以这个名号,也会越来越深入人心。
皇太后看到众人神『色』,当下首先忍不住哈哈一笑,“失言了失言了,听说此子小小年纪,就为朝廷做出不少事情。没想到文采竟也如此了得。”
“太后有所不知,此子不但能做雄文,亦能做言『妇』人心思之文。”
张夏侯氏看到女儿嘴角翘起,当下大受鼓舞。
心里暗暗想道,女儿一直就有让四娘嫁与那冯郎君的心思,只是让那关姬得了先机,深以为憾。与其让她一直沉浸伤痛,还不如让她多动些心思,这样就没空再去想那些伤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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