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市公安局霍达办公室
张局长的话,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明摆着的犯罪却查不了吗?难道执法人员都成了酒囊饭袋?
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没有办法?您说的这一切不是都明摆着吗?你们不是都调查清楚了吗?”
“法人!法人制度啊。”张局长说:“贺天明有效地利用了法人制度,规避了我们的调查。”
知道我们对这一块有些陌生,张局长解释道:“贺天明先是成立了公司,行贿人送来的钱都是以合资入股的形式送来的,并不体现为钱权交易。”
“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形式上又很完备,无论是股份划分、公司章程,还是公司其他方面,表面上都没有问题。”
“至于李莉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她将注册资本抽回到私人账户,确实违反了《公司法》,但《公司法》是私法领域,不是刑法。”张局长脸上肌肉颤抖着,说。
“从《公司法》的角度,李莉抽逃资本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相当于对合伙企业负有债务。就算我们以抽逃注册资本的角度切入调查,理论上李莉只要将抽逃出来的钱还回去就没事了。”
“更甚至,李莉如果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她可以慢慢延期还款,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还回注册资本就行。”张局长气愤地说:“那三个人都是行贿人,他们敢得罪李莉?”
“这还不是最气人的。”张局长拍着大腿,说:“为了持续讨好贺天明,张大志和其他两个股东通过茶室这个平台轮番送钱。”
“他们的手法很简单,就是到开心茶室消费,不停地消费,大额地消费,购买大量的会员卡等等。”
“虽然名义上,这些消费是茶室的利润,归几个股东所有,但实际上由于李莉实际经营着茶室,她可以通过做高低账的方式,将这些钱明目张胆地侵吞掉……”
“于是,这些消费的金额经过一系列的转化,最终变成贺天明的受贿款。”张局长解释道。
虽然没办理过反贪案件,但在张局长的解释下,总算听明白了。不得不说,贺天明采用了一个高招。
行贿款通过法人制度和第三人的手这么转化之后,不仅犯罪行为更加隐蔽,而且证据上相互割裂,很难形成有效证据链。
挂不得张局长这么愁呢!
“如果说,他们做到这一步,虽然属于高智商犯罪,但我们只要能突破几个人的口供,要证明他们的行受贿行为也不难。”张局长更加无奈起来:“可怕的是,他们还做了一步。”
贺天明还有后手?难道这贺天明天生就是犯罪的吗?我和霍达面面相觑起来。
见我和霍达都是一脸求问的表情,张局长摇头苦笑道:“开心茶室大约开设了两年,两年后李莉以没有时间经营为由对外出售。”
“为了掩人耳目,她请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心茶室进行了审计,然后大喇喇地登报进行叫卖,卖假当然很高!”
“由于卖价过高,当然没有人愿意买。不过,李莉不着急……”张局长冷笑道
“因为有一个公司不仅愿意出高价钱买,而且会求着李莉卖——那就是中绿公司。”
一鸭双吃?典型的吃干抹净的做法了。
我慢慢品味李莉和贺天明的做法,将自己带入他们的身份之中。
借助茶室这个法人平台,这群人特别是张大志,把相关贿赂款转化成出资款和消费款。明面上,这些钱全部进入了李莉控制的茶室之中,实际上却是到了贺天明的手上。
由于茶室属于一般纳税,其财务制度和账本不可能非常健全。就算非常健全,反贪局也不能逐笔核对每一次的茶水消费——毕竟茶水是喝道肚子里了,按摩服务是享受了。
“行贿人间接地通过李莉送钱给贺天明,这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情,但是目前我们毫无办法。”张局长无奈地说。
“毫无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吗?”我不服气地问。
这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要对方做了,就一定会留下证据!
张局长叹口气,道:“他们做的非常小心和巧妙,留下的破绽太少了,或者说虽有破绽,但是我们无法利用。”
“两年时间内,每年李莉通过虚高开心茶室的支出,将张大志等人以消费形式送的钱从利润中拿走,利润剩余的一部分按照股权比例在四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张局长说。
“最后卖开心茶室的时候,李莉只拿走了售价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她自己的股权比例,其余的出售款全部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换言之,表面上看,李莉等人的手续和账来账往等完全合规合法。”张局长说。
霍达再次点上一支烟,不可置信地问:“你是说,贺天明通过李莉,用了两年时间,完全按照正常的商业途径贪腐了不下四百万,但由于其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你们现在那他们没办法?”
虽然霍达说的因直白而难听,但张局长还是苦笑着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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