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基尔城城南区域,一个被完全忽视的地方。地精族虽然强大,但只要有人聚集,便会被分为三六九等。城南区如果按照奥古大陆的说法,便是贫民区。
吃完夜宵的一行人原本打算就此返回小院,然而布姆腰间的钱袋却被一个地精毛贼偷走。打算直接将其斩杀的哈斯塔被布姆阻拦,众人悄无声息的尾随那个地精毛贼踏入了沃基尔城城南区,最终驻足于某间木板房对面。
“秘术!无度眼界!”
哈斯塔左眼虫巢内飞出一只魂蝶,随即飞进了木板房内。而母虫本体却被直接捏爆,在场所有人也共享了那只魂蝶的视界。
这是一个不足二十平方大小的空间,粗糙的木板早已被摩擦得光滑平整,上铺堆着几件满是补丁的皮甲,下铺坐着一个年纪看起来不足十岁的地精少年。木桌上的盘子里装着两块黑面包,木桌下的老鼠洞不知何时又对外敞开。
烛火因屋门开合而剧烈摇晃,小男孩放下了手中的羽毛笔,笑着跑向了刚进门的中年人。待一番打量后,小男孩确认自己的父亲无恙,适才将桌子上的黑面包放到炉火旁,并且开始烧水。
父亲是个“无用之人”,因此每天能接取到什么佣兵任务,便决定了父子俩的生活水平。但他最关心的并非父亲带回来的金币,而是对方的安危。只不过他还是不如自己父亲老练,根本没发现那条缩在袍子内的左臂。
几天前,父亲因为不小心撞到了某个贵族,竟被对方活活殴打了十几分钟。虽然最终侥幸存活,可却也弄得满身伤痕。只不过这件事情落到父亲口中,却成了与朋友进行实战对练。而那条受伤最严重的左臂,知道今天也没有完全康复。
无法接取佣兵任务,这让父亲起了邪念。但每天谨慎观察之后,他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布姆身上。因为布姆是个外乡人,并且“拖家带口”,估计就算丢了钱袋,也不会在沃基尔城翻出什么风浪。
然而令他意外的是,那个钱袋里竟然足足装了百枚金币。如果此刻不是瞧见了儿子的笑容,连他自己都无法相信会有如此好运。
“我今天接了个很重要的佣兵任务,虽然风险极大,但最终还是完成了。”
“明天我就带你去购买书籍,并且你不是一直都希望能逛逛夜市区么,咱们爷俩明晚就去。”
父亲笑着看向自己的儿子,在他眼中,儿子便是他的一切,便是活下去的希望。因此只要儿子需要的东西,他就算再被打成重伤都在所不辞。
只不过他并未将那个装满金币的钱袋展示给儿子,因为他很清楚,这么做的结果要么是将儿子引入歧途,要么儿子就会吵着让自己还回去。
并且他也不打算将这些金币浪费在吃吃喝喝上,地精族既不信仰众神,也不信仰旧神,唯有坚信科技才是改变世界的力量。然而若想真正成为一名地精工匠,不但需要天资聪颖,还要因此而支付一笔不小的开支,至少那些动则几十枚银币,甚至金币的书籍,就非贫民所能承受的。
如果再加上羽毛笔、墨汁、草纸、测量工具等等耗材,那这成本别说是一般的佣兵了,就算小贵族都很难维系。
然而他的儿子却是个很聪明的小家伙,虽不能说过目不忘,但却凭借那些残破的书籍,硬生生通过了炼金城学院的笔试。但迫于无法支付高昂的学费,适才如今依旧窝在这个木板房里。
“真的么,那太好了!不过我觉得父亲应该将这笔钱存起来,等隔年我再次通过炼金城学院初试后,就可以真正学习地精工匠的奥义了。”
“但明晚咱们还是去一次夜市区吧,听隔壁的大姐姐说,又很好吃的自助涮串吃,并且还很便宜。”
儿子一边给父亲洗脚,一边憧憬起自己坐在摊子前,吃着那些梦寐以求的涮串。父亲那满是老茧的大手落到儿子头上,原本脱口而出的叹息也化为灿烂的笑容,而这一切,皆源自其怀里的那个钱袋。
鼾声响起,疲惫的父亲最终沉沉睡去,只不过他的双手却始终捂在胸口处,那是他打算支付儿子学费的希望。他从未想过购买魔力药剂治疗伤口,也没有去琢磨喝上一杯矮人麦酒,亦或者那诱人的烤羊腿。
挑灯夜读,工整的笔记,近乎于完美的火**纸。只不过因为书籍本身就是残卷,适才漏洞百出,甚至那些膛线都是猜测出来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证明了这个地精少年的天赋,至少他绝不逊色于任何学院中人。
魂蝶再次飞出木板房,随即化作点点幽芒消失不见。哈斯塔扭头看向布姆,等待其下令斩杀对方。然而布姆却正默不作声在站在原地,似乎陷入了一场噩梦。
一样住在贫民区,一样朝不保夕。但对方不但有父亲庇护,并且本身的资质更非自己所能企及。可自己却因捡到了那张羊皮卷而逆天改命,对方则再正常不过的苟且偷生,寄希望于努力。
“还有伙伴不是么,还要成为巅峰强者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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