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的投资确定了,那么付荣兵的投资也就确定了。本身付荣兵就有意投资,并且派了助理过来,现在李超人都投资了,洪国发看到付光伟点头,也点点头,表示一切都没问题。
投资确定,接下来就是对大家商量好的投资金额再次确定,除了李超人跟李泽锴的投资比例稍有变动,其他人的则完全没变。李家的投资总额也没变,只不过是李泽锴增多,李超人减少而已,说白了也都是他们家的投资,这点不会有人反对。
剩余百分之五的股份,也分给了五位副总,其中黄志高没来,冯宇带他表态的。每人出资一百万美元,就可以获得百分之一的股份,且成为股东会的成员。
股东会跟董事会不同,不是按照票数做决定的,而是按照股份比例做决定的,谁能获得超过半数的支持,谁的提议就能得到通过。
股东会下设一名执行监事,由冯宇担任。执行监事可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监察高管的职务执行情况,且可组建专门的内部监事、审计部门,只对股东会负责。
冯宇他们五位大股东,成为泰华超市集团的董事,其中冯宇为非执行董事,也就是没有任何权利的董事,等公司上市前,股票增发后,冯宇会退出董事会,因为上市公司的执行监事,是不应该担任董事及总裁、副总裁之类的管理职务的。
大家选举付光正成为董事长,付光正提名李泽锴成为公司的总裁,五位小股东,自然也都被提名担任副总裁,分别负责不同的部门,其中黄志高主抓财务管理。
这些都是一些协商。等到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大家在公司中的职务,才会正式落实。尤其是冯宇占得那一个非执行董事的位子。让几位副总裁都非常眼红。进入董事会,才是真正进入公司的管理权力核心。
这些都商量好之后。付光正让律师拟订合同。
第二天,付光正飞去京城,那边已经到工商注册泰华超市集团,法人代表是付光正。冯宇要求,公司注册地必须在内地,本来他还想注册在冰城呢,但被所有人反对,他也就作罢了。
一个星期后。各人都拿到了相应的股权证明文件,公司也正式宣告成立。不过此时大家资金都只注入了百分之十,毕竟超市连选址都还未做呢,这钱放在账上也不会增值,等到选址完成,才会按比例和协议注资。
公司内部很快也选好了团队,按照大家商量好的城市开始进行考察选址,付光正等人分头行动,但最终拍板的人,还是付光正。
而此时。李家也将选好的店长人选派到了付荣兵的公司进行培训。可培训的时候,问题又出来了,那就是付荣兵不愿意让李家接触核心的东西。
同行是冤家。李家也做零售,这些经营方面的秘密技巧,付家当然不远让对手学了去。合作是合作,大家各有优势,但当一方的优势全面碾压另外一方的时候,那离另外一方被踢出局也就不远了!
本来李家的人以为,可以在港惠超市中锻炼,要么担任副店长,最次也应该是店长助理。跟着店长学习大型综合超市的经营管理。
可付家给他们安排的都是一些基层职务,比如店面巡视员、产品质检员之类的。这跟李家人的想法差距太大。
担任这些职务,能学到什么?理想跟现实的差距太大。李家那些人差点直接就辞职了!他们相信以自己的能力,应聘一些大超市的楼层经理总没问题吧?需要到你付家的超市,做最基层的工作?学习?学习个屁!
而自然,本来付家的人,要跟李家这些人,学习内地的一些经营管理理念,了解一些不能触碰的禁忌,顺便学习普通话等等。
但付家如此对待他们,李家这些人自然也不会给他们好脸色。所有问题,都是一问三不知,逆反情绪十分明显。
付光正在内地忙呢,就打电话给冯宇,让冯宇协调一下。无论是李泽锴还是付光伟出面,都难免有些偏颇,冯宇出面调解最为合适。
听到这些消息,冯宇也有些无奈,大家开开心心做生意不好吗?泰华超市集团赚钱,大家也都有钱分,干嘛要这么对立呢?
可不是每个人都跟冯宇一样的想法,都会舍得将权力交给别人。他们更习惯的是,将权力攥在自己的手里,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
尤其是那些储备店长,一旦未来超市越开越多,必然要进行分区,而那时候,他们难免要相互竞争,竞争这些区域的负责人。
职位越高,薪酬就越多,这是跟他们的利益,直接挂钩的,谁愿意让?而且能管着别人,为什么要被别人管?
将来公司上市,肯定要奖励他们一些股票,职位越高,获得的股票数量就越多,说不定运气好,还能因此成为公司董事呢,那时候可就是鲤鱼跃龙门了!
冯宇将付光伟和李泽锴叫到一起,跟他们商量一下,要他们约束自己的人。超市还一家都没开呢,内部就先乱了,那还玩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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