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连长,你的枪法厉害......”邓耀华笑道。
“是,团长。”黄良点头应下。
此后,他白天游走战壕,射杀对面冒头的敌军。夜幕降临之际,他就前往团部,传授一个个士兵狙击知识。
“黄连长,今天打死多少敌人?”邓耀华问道。
“只打死二十三个。”黄良回答道。
“加上之前杀的,你应该杀了五千多个敌人了吧?”邓耀华感叹道。
“我也不知道杀了多少,懒得去记了,打死一个是一个。”黄良淡然的说道。
“我们对面的敌人,敢冒头的越来越少了。”邓耀华忍俊不已。
“团长,我申请换一支狙击步枪。”黄良说道。
“为什么?”邓耀华疑惑的问道。
“膛线快磨平了,精准度严重下降。”黄良解释道。
“给你一把全新的狙击步枪,你能打中八百米的敌人吗?”邓耀华问道。
“能!”黄良信心十足。
苏国提供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八百米,以他的枪法,足以射杀一千多米的敌人。
前世有个姓张的狙神,用一把普通步枪,成功干掉八百米左右的洋鬼子。
普通步枪的有效射程,只有四百米左右,没有瞄准镜的普通步枪,都能干掉八百米左右的洋鬼子,何况是狙击步枪了。
“这是最后一支新枪。”邓耀华让人拿来一支崭新的狙击步枪。
“谢谢团长。”黄良敬了一个军礼。
“多杀几个敌人。”邓耀华拍了拍他的肩膀。
“是!”黄良大声应下。
半个月后,或许是谈判陷入僵局,双方再次大战。
实力日益提升的黄良,视力越来越好,狙击步枪上面的瞄准镜,也被他拆下来了,双眼就能看到一千多米的敌人,瞄准镜明显是多余的。
凭借神奇的心力,心、眼、手合一的他,开枪速度惊世骇俗。
平均射杀一个敌人,耗时不到一秒,而且枪枪夺命。
敌人离得远的时候,他用狙击步枪,敌人冲到四百米左右,他就用半自动步枪。
山下血流成河,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联军士兵的尸体。
“这几个月下来,死在我手下的敌人,应该有一万多个了。”
黄良使用过的枪支,已有三支半自动步枪与两支狙击步枪的膛线被磨平了。
这还没算大战之时,他更换使用过的半自动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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