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我们龙国的中医才是正统,是你们扶桑医术和西医的祖宗!”
“一个小小的胃溃疡就被你们说成癌症,真是笑话。”
“是药三分毒,你敢说你的特效药没有后遗症?”
几个老头子指着山本小次郎的鼻子你一言我一句,怼得山本小次郎无言以对。
最终,山本小次郎只能化作一声冷哼。
“哼!多说无益,让我们一同见证结果吧。”
“见证就见证,谁怕谁?”
“孙子,等会你可别跟娘们一样哭鼻子?”
张伯雄和李思邈几人对洛凡信心十足,根本没把山本小次郎放在眼里。
山本知道用他那蹩脚的普通话根本说不过这几个糟老头,也懒得跟对方浪费口舌,索性直接进入检验环节,想用事实堵住所有人的嘴。
可是,他的想法虽好,能如愿吗?
很快,双方互换病人,然后对彼此的患者进行全方位检查。
这一步骤有张伯雄几人负责就足够了,洛凡也不用亲自出手,可他一眼就看出了两位病人的当前状态。
检验结果出来,张伯雄拿着化验单,气愤地说道:
“这个该死的扶桑狗,为了赢得比赛居然给他们服用含有兴奋剂的药物。”
“这个药物含量稀少,却在允许范围之内,他不算违规。”
一旁郭相如解释道。
宁风致也点头应道:
“确实不算违规,这点兴奋剂在咱们中医中根本不算什么。”
“哼!”
李思邈冷哼道:
“就算他用了特效药,从患者的病情来看也不过治愈了百分之五十而已,根本没法跟我们的治愈程度相提并论,这局咱们稳赢。”
不得不说山本小次郎的医术还是很厉害的,他所用的每一种药物都标准配药,每一个违禁药成分都在可允许范围之内。
但,是药三分毒,尤其特效药,对肝脏和脾脏的伤害极大。
短时间内发现不了问题,若是长时间服用与毒品无异。
一旦病发,将无药可救。
再看山本小次郎的医疗团队。
此时,他们检查完两位患者,所有人都震惊得目瞪口呆。
“这怎么可能?”
“不,这绝对不可能!”
山本小次郎盯着手中的检验报告,震惊得语无伦次。
“这世上真有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杀死癌细胞和恶性白细胞?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病人有问题?”
“不,这两位患者可是我亲自挑选的,他们确实患有胃癌晚期和白血病。”
山本小次郎百思不得其解,两个重症患者怎么在洛凡手里不到二十分钟就痊愈了?
不仅抑制住了癌细胞,还把所有癌细胞杀光殆尽,就连破损的脏腑器官也被统统修复。
如果不是两位患者身体消瘦,精神状态不好,身体上还有化疗留下的印记,谁能想到他们在一个小时前还是濒临死亡的病人?
“假的,这肯定是假的。”
突然,山本小次郎就像得了失心疯一样,指着洛凡的方向嘶声咆哮道:
“你,你究竟用了什么妖术?为什么能治好癌症?为什么能治好白血病?”
“照你这么说来,这局是我赢了?”
唰!
洛凡的话音刚刚落下,山本小次郎就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再多言。
刚才他被这两位患者检查结果冲昏了头脑,竟然间接地承认了洛凡一方获胜。
“可恶,龙国人太可恶了!”
忽然,他的目光聚集在最后一位病人身上,嘴角一扬,露出阴险的笑意。
“少逞口舌之快,只要你能把他治愈,我就承认你的医术,承认你们一方获胜。”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洛凡摇头一笑。
然后站起身,来到最后一位病人跟前。
只见最后一位病人面色蜡黄,嘴唇青紫,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早在一天前便陷入昏迷。
不论用什么医学方法都无法检查出他的病症。
洛凡只是翻开对方的眼皮看了一眼,第一只判断为中了蛊毒。
可整个九黎族都在他的掌握当中,没有他的命令根本不会有人滥用蛊毒伤害普通人。
所以他立即排除中蛊的可能。
随即,他又伸手抓住患者的桡动脉。
突然,一股阴煞之气从其身上迸射而出,好像要把洛凡的手臂弹开一样。
他的手指微微一震,发出一道沉闷的声音。
砰!
“洛先生……”
“退下!”
张伯雄和李思邈、宁风致几人似有察觉,刚想上前就被洛凡一声呵斥,直接将四人逼退。
“没有我的命令,不准任何人靠近。”
“是!”
四人立即意识到这位患者的病情非同小可。
没有洛凡的同意,他们断然不敢轻易上前。
洛凡冷哼一声,暗道:
“哼,小小邪祟,也敢在本王面前放肆,给我镇!”
紧接着,他一把抓住患者的手臂,一股无形的力量涌入患者体内。
这一刻,洛凡终于明白。
这位患者不是中蛊,也不是中邪,而是中了降头术。
降头术全称降头法术,多以符咒、咒语和魔药为介质,为目标人员降下诅咒,故简称降头术,多兴于欧洲和南洋一带。
若是细究其根源,它属于道教符箓和中医祝由术的一种。
中降头者,身上肯定会有降头印记。
洛凡松开患者的手腕,将其翻身查看,果然在其后脖颈处有一道隐隐的符咒。
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无法发现。
“张伯雄,去给我找些朱砂回来,必须是纯天然的那种才行。”
“洛先生,我手上就有,但不多,不知够不够用。”
李思邈立即从怀中掏出一小包朱砂粉末,递到洛凡面前。
他身为药王,朱砂从不离身。
既为救人,也为傍身。
洛凡接过朱砂,打开一看,果然是上品,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这些朱砂足够了,你们用高粱酒将它冲开,我要用它们为这位患者破除煞气。”
“破煞?难道他中邪了?”
“差不多吧,快去帮我找高粱酒,顺便找一支狼毫毛笔。”
“我办公室就有,我让人去拿。”
张伯雄酷爱书法,有时还会小酌两杯。
不论高粱酒,还是毛笔都是上等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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