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芍药摇摇头,带去的人就负责烧火,其余的都靠大厨自己,所以跟去的人,只要会烧火就成。
四喜还算机灵,目前来看,带着她去合适。
在问神串店新大厨来之前,还要靠赵大叔顶一段时日。
“您是说,真的带我去?”
四喜眼神一亮,厨神争霸上,必然有很多好吃的,虽然她吃不到,但是光看大厨做菜,已经足够赏心悦目了。
“带你去,所以,你宰一只大鹅,夫人我晚上要做一道大菜。”
方芍药根据大齐人的饮食习惯,结合在现代所学,她比较有经验的,第一道冷盘做胭脂鹅脯。
《易牙遗意》云: “鹅一只,不碎,先以盐腌过,置汤锣内蒸熟,以鸭弹三五枚洒在内,候熟,杏腻浇供,名杏花鹅。
方芍药杀鹅身手不利索,现代有冰箱冷柜,易保存,买鸡鸭鹅都是宰杀好褪毛的,四喜则不然,抓到大鹅,干净利落地抹脖子放血。
方芍药把鹅从背部用刀开膛取出内脏,洗净后用刀从脖颈处割下,将鹅体剖为两半,入锅内加水烧开。
“夫人,这些内脏不能吃吧?”
四喜在一旁打下手,问道。
前院一户人家,养了一只小土狗,这内脏好歹是肉,他们不吃的话,四喜把想内脏煮熟了,喂养小土狗。
“不吃。”
方芍药点头,对那小土狗有印象,土黄的一只,眼珠子水润润的,见人就摇尾巴,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提起鹅的内脏,方芍药想起了现代的一道名菜,法式鹅肝。
在现代,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鹅肝的美味,就开始人工饲养野鸭或者野鹅,饲养的目的就是让鹅的肝脏越大越好,这样价值也会很高。
但是鹅在不用迁徙的时候,食量是不大的。
于是就有人为了让鹅的肝脏变大,用一根二三十厘米长的管子插进鹅的胃里,强行喂很多食物,后面还直接用机器喂,几秒钟就可以把大量的食物灌进鹅的肝脏里。
这种方式对于动物来说极其残忍,可以用病态来形容,还有在活鹅中取肝脏的。
即便是方芍药知晓法式鹅肝的做法,她也不会在大齐推广。
不是她圣母,而是,即使因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必然会杀害一些鸡鸭等,终究是个死,还不如给个痛快了。
方芍药摇摇头,现代离她很遥远,她专心致志地做菜。
等水烧开后,会有一些血水浮起来,捞出后另起锅加水、盐、黄酒、葱段、姜片、桂叶、苹果等煮至脱骨,取出骨即成鹅脯。
这是一道工序,取出骨头的过程,需要技术,稍有不慎,就会破坏鹅肉脯的美感。
第二个步骤是给鹅肉上色,这也是关键步骤。普通的红糖和老抽,无法让鹅肉脯呈现出最完美的胭脂色。
方芍药买的是红曲米,把红曲米碾碎成粉末,放入其中,着色均匀,再加入一些佐料,待汤汁浓时淋入少许香油即成。
食时改刀装盘,衬以蓑衣黄瓜围边作为点缀。
一道菜,整整做了两个时辰,已经到了掌灯时分。
四喜饥肠辘辘,眼巴巴地看着,她一边啃着馒头,吃凉粉和买来的鸡腿,却始终舍不得对胭脂鹅脯下筷子。
“怎么不吃,是不合胃口?”
方芍药把菜端出来,主仆二人就坐在葡萄架子下吹着凉风。
她给四喜倒了一碗啤酒,举杯庆祝。
至于庆祝什么,她也不知道。
萧铁山走了这么时日,杳无音信,方芍药很是担心。她给他做了几套衣衫,他还是没回来。
“夫人,好吃,又好看,我舍不得吃了。”
四喜眨眨眼,眼巴巴地看着,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菜色,原来,这就是酒楼大厨的水平吗?
自家夫人太厉害了,一定能得到厨神的名头。
对于自家夫人的能力,四喜迷之自信。
“再好看,也是给人吃的。”
厨艺讲究的是色香味俱全,自家做菜,首先看的是味道,至于颜色,香味,都是次要的。
方芍药不太喜欢摆盘,家常菜简单就好,若是精美绝伦,让人舍不得下筷子,就失去了胃口。
四喜只在胭脂鹅脯出锅的时候吃了一块,而后就再也没动过筷子。
饭毕,方芍药洗漱妥当,早早地躺下,她要养精蓄锐,明日主攻热菜,而,做一道松鼠桂鱼。
她发现,在大齐,鸡鸭的做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酒楼,烧卤铺子卖的烤鸡,酱鸭,已经足够好吃了,她就算加入其中,未必能脱颖而出。
既然如此,不如选择做鱼。
就这么想着,方芍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是夜,清风徐徐。
宇文墨站在院子里,他没想到,手下来的这么快。既然如此,他就没有必要冒着暴露的危险,留在这里。
方小娘子和丫鬟,看到了他的容貌。
宇文墨皱眉,他是偷偷地来京都,养好伤马上得回嘉峪城,以防止异变。
“主上。”
跟随宇文墨一同来的黑衣人道,“主上,咱们要快一些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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