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会儿会有点疼,你要忍住!”刘鸿渐手里捏着根缝合用的医疗针,对坐在木头墩子上的奴隶兄弟说道。
二人互相看了看没有发言。
“哪个是老大?”刘鸿渐左右看了看,一样的装束,一样的发型,双胞胎呀,真是头痛。
常钰也真是,找衣服还找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这不是难为本官吗?不知道本官有脸盲症?
二兄弟又是互相看了看,仍旧没有发言。
“谁是老大!”刘鸿渐急了,特么的,难不成是俩哑巴?这买卖有点亏了呀!
“大人,那老牧民说,这二人皆是来自一个被灭了族的小部落,他们不是很懂大明语言,只能听懂最简单的话,例如牧羊、吃、干活儿、不要、停、是、滚、杀等……”
常钰见刘鸿渐抓耳挠腮,忙出来解释。
“你大爷的,早干嘛去了,快去叫阔端来!”刘鸿渐狠狠的瞪了常钰一眼。
“大人问你们,恁俩谁是老大?”阔端祖上已经在大明生活数十年,大明语说的贼溜,反而盟古语说的十分牵强。
“阿吉,大。”阿吉指了指自己,蹦出四个字。
他似乎很少说话,但是他明白自己兄弟俩被主人卖了,而身前这个拿着根针的人,就是他们的新主人。
二人见刘鸿渐手里捏着银光闪闪的针,还以为新主人是要折磨他们,内心有些抗拒。
“你告诉他,就说本官要给他们治伤,让他们忍着点。”刘鸿渐才不管这二人如何想,大帐内牛大棒槌端着AKM就站在身后,眼睛都没离开过这两个奴隶。
阔端如实告知,老大眼神有些迷茫,不知是没听懂,还是不相信。
先前的主人从来不会管这个,伤了便是伤了,牧民自己受了伤都找不到巫医,更别说他们,顶多是多给一块肉食而已。
老二更是没有任何反应,他们自小便被俘虏成为奴隶,在奴隶的心中,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不能有任何的抗拒。
敢于反抗的奴隶都死了,而且死的很惨,而他们活了下来。
阿吉右臂上的伤口很深,他是以手臂硬抗了那边军旗官的一刀,伤口足足有一寸多深都要见了骨头。
好在没有砍中正侧的动脉,但饶是如此手臂的血仍然没有止住。
没有消毒药、没有止血、糟糕的生存环境、遍布的大个儿蚊虫……
对于奴隶来说,在草原的夏季受了如此重的伤,除非是天生的抵抗力强,否则基本就可以等死了。
刘鸿渐叹了口气,取过碘伏在伤口反复擦了擦,虽然经过冲洗,但刘鸿渐还是能闻到一股酸臭味儿。
盟古人连部落首领都不怎么洗澡,更别说这些奴隶。
阿吉低着头,感受着右臂上传来的凉凉的感觉,他不知道新主人在干什么。
他见过草原巫医给人治疗伤,大都是要先向长生天占卜祷告,得了长生天首肯,才能开始治疗,治疗外伤需要以药草生火,以烟雾薰烤伤口,然后还要边治疗边祷告……
可这个很年轻的新主人,真的是在治伤吗?
但作为奴隶,他并没有反抗,他必须无条件遵从主人的命令,即便是让他死。
“忍着点。”刘鸿渐用医用钳子捏住针头刺入裂开的伤口。
麻药很珍贵,刘鸿渐没舍得拿出来。
阿吉皱了皱眉连一个字都没有说,刘鸿渐暗自佩服这家伙的忍耐力,就是牛大棒槌也是服气。
想当年老爷给他治伤的时候,他可是龇牙咧嘴的嗷嗷叫了好一会儿。
手臂上的皮脂很厚,按理说是最易缝合,但刘鸿渐却偏偏缝合的很薄。
哎呀,特么的,破了皮了,手生啊,重新来!
刘鸿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一眼这叫阿吉的奴隶,把人当成小白鼠,着实有些不好意思呀!
这些天只要晚上没事,刘鸿渐便去找那一群太医院的大爷们会诊。
经过诸位太医的引经据典反复论证,外加上刘鸿渐提供的一些治疗构想,终于找到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失荣之症发于脖颈,只要在硬块未郁结之前作切除,中医调养,西医施治,便可极大的缓解病症。
虽然这方式并不能阻止癌细胞的扩散,但起码可以拖延。
刘鸿渐对太医院的外科水平心存疑虑,而且这些老家伙根本不敢如此冒险,他们宁愿使用保守的治疗方法,也不会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搭进去。
实际上如果不是刘鸿渐说,出了事他来负责,并把刀都驾到了太医们脖子上,没人会同意这个对他们来说疯狂的决定。
刘鸿渐只能亲自操刀去割崇祯的脖子,哦,是脖子上的肿块儿。
脖颈处的皮脂很薄血管也多,刘鸿渐对自己的缝合水平不怎么自信,他需要小白鼠来提升熟练度。
所以时不时的,刘鸿渐便会以督师的身份去一趟伤兵营,为受了伤的士兵们缝合伤口。
以堂堂大明国公、督师的身份来给清苦的士兵们治伤,大明三百年空前绝后。
士兵们自然受宠若惊,感恩戴德之余,刘鸿渐爱兵如子的美名也是在明军军营间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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