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阳光射在了有些发黄的银灰窗帘之上,那微弱的阳光在窗帘洒下斑点的时候,亚戈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醒了过来。
坐在床上缓了缓,从低迷状态中恢复过来的亚戈,也意识到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有着低血糖之类的毛病。
整理好身上的衬衫,亚戈走出了书房。
而在他打开门的时候,便看到一个穿着近似西装的老人,在他打开门的时候,对方率先打了招呼:
“早上好,少爷。”
说完,老人便低下了头。
“早上好,范克斯。”
亚戈注视着对方,眼前的老人,正是家里仅剩的仆人,被法斯特兄妹视为家人的老者——管家奥朗德·范克斯。
虽然是落魄的贵族,但是仆人的身份和贵族还是有差别。
在阶级同样显着的卡特西亚公国,以姓称呼是一种尊重的表示,地位更低下的仆人常常被人直呼其名。
但是,显然,在亚戈的记忆中,法斯特姐弟对于范克斯相当尊重。
不过,他们的尊重是他们的尊重,范克斯老爷子并没有因为雇主的尊重而产生什么特殊的心理,依然秉承着作为仆人的礼节。
此时,低着头的范克斯,手中正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中放置着洗漱用具。
接过东西,洗漱过后,亚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并不是书房,而是在二楼的另一个位置。
虽然书房里挂着衣物,但是,很显然,燕尾服并不是平时的衣物。
和书房相比,他的卧室要更大一些,不过,却相当简洁。
走到墙边的衣橱柜,亚戈取出了自己的衣物——
浅色的马甲、高顶丝质礼帽、与马甲颜色相近的灰色外套、还有.....
一件双排扣、长度到小腿的黑色大衣。
黑色大衣的外面,还挂着可拆卸的披肩。
好麻烦。
脑海之中浮现出的“体面的绅士着装”规则,让亚戈心中不由得嘀咕了一句。
不过,亚戈也只是将马甲穿上了而已。
在这个世界,除了一天时间是26小时,一年多了20天之外,其他的和原来的世界没啥不同。
但是,貌似月份相当的复杂。
一月21天,二月22天,3月23天,直到第十四个月,34天。
亚戈不知道到底为什么游戏公司要把月份设计得那么意义不明的,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不过还好,一个星期就是7天这点没差。
,7的意志无处不在。
亚戈心中嘀咕了一句,穿上了衣服。
现在,是9月份,夏末秋来的时间。
并不算冷,但是卡特西亚王国的气候一直是这个样,比较冷一些。
亚戈并没有受虐的打算,穿上马甲,拿起银灰色握柄的手杖之后,抱着那件外套走下了楼。
当他来到楼下,将外套挂在客厅门口的衣帽架上的时候,他的姐姐艾尔莎,也正好从楼上走下了。
“早上好,狄亚戈。”
“早上好,艾尔莎。”
凭借着原主人的记忆,亚戈熟稔地和这位有些怪异的姐姐打着招呼。
“狄亚戈,今天你准备出门吗?”
“没错,这有什么问题吗?”亚戈有些疑惑,习惯性地耸起肩膀,“我想要去找只雾鸦。”
“雾鸦?你找那东西做什么?”
艾尔莎愈发诧异。
就和选择背景时介绍的那样,雾鸦,是歌洛拉郡的一种动物。
这种雾鸦,拥有敏锐的视觉和不低的智慧,它们能够在迷雾中看到很远的地方,甚至学会了躲在雾中向猎物发动袭击——
昆虫或者喂猫工运来的肉末。
“嗯.....也许是宠物?”亚戈耸了耸肩膀,“心血来潮的想法。”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了起来:
“少爷,你会用竖琴来吸引乌鸦吗?”
亚戈转过视线,只见一个穿着朴素裙装、看上去六七岁的小女孩,正站在他的身后,眨着眼睛,以期待的视线看着他。
整理了大半夜的记忆,亚戈自然明白小女孩是谁。
贝蒂·范克斯,管家范克斯老爷子的孙女。
这一问,让亚戈也有些懵逼。
竖琴吸引乌鸦?竖琴能吸引乌鸦?没听说过这种冷知识啊。
“竖琴吸引乌鸦?”
此时,他才注意到,小女孩的怀中有一本书。
一本童话书。
封面上是深夜,营火之前,一个吟游诗人打扮的男人和一只乌鸦坐在一起的画面。
是少儿漫画的画风。
虽然说是少儿风,但只是以这个世界的审美观来看,以现代世界的亚戈的审美来说,这叫写实风。
而书名——《鸦歌》
看到这个名字,亚戈的眉毛不由得一挑。
以卡特西亚语来说,亚戈和鸦歌的发音差了很多,但是以中文来说就不是这样了。
巧合?
略微诧异了一下,亚戈对着她露出了歉意的微笑:
“小贝蒂,虽然很抱歉,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任何与乌鸦相处的经验,也并不知道如何吸引乌鸦。”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