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正值晚上11点,不得不说,在这半夜看命案案情,确实有些慎得慌。
慕远的心倒是蛮大的,没多少感觉。
这是一件发生在乐雅市辖区的一件命案。
七年前的凌晨,有一个老人在马路边上的一堆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无头尸体。
倒不是说这老人视力好,而是因为那尸体已经开始腐败变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臭味。
当时老人可吓坏了,撒腿就跑。
跑了很远,方才惊魂未定地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并封锁了现场,很快确定……这并非第一作案现场。
理由很简单。
这尸体的脑袋可是被砍下来的,可现场并无喷洒血迹,这已经很好地证明了这只是一个抛尸现场。
这条公路是一条省道。
当时因为案发地所在的县尚未通高速公路,所以省道上过往的车辆还是非常多的。
而由于这属于农村道路,七年前的监控建设非常落后,为了破案,警方将周围十余公里、可能经过这处地点的沿途卡口数据全给调走了。
不仅如此,警方还对周边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摸排。
当时的一个县局,近半数的精干警力全都投入到这个案子中了。
可如此调查近半年,那无头尸体仿佛从天而降,任何一丝线索都没查到。
这就很头疼了。
毕竟,这案子的性质极其恶劣,当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你说一普通的杀人案,听着最多让人感慨一下又有人被杀死了,然后……也就没太多的感触,可听到杀人分尸案,那感受却是截然不同的。
可案子就摆在那里,警方也确实费劲了心思,可就是破不了。
警方也很绝望啊!
他们也不可能一直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一个看不到希望的案子上不是?于是只好逐步削减专案组的警力,最终,这个案子也就被放下了。
这里所说的放下,并不是说直接束之高阁不予理会了——命案,在任何一个办案部门,永远都是排在第一序列的。
警方在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时候,其实自身也是非常难受的。
这个案子,每一位侦查员的都清楚,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甚至当时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员,心底也都憋着一股劲,一旦有任何新的线索,那又将是一场硬仗。
慕远看完案情介绍,这里面虽没有详细说明当地警方当时侦破任务的艰辛,但从里面罗列的证据资料可以判断,当时警方肯定是做了大量工作。
可哪怕是做了如此多的工作,案件还是没能破获。
慕远眉头紧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块被啃过、但却没有留下任何牙印的骨头,可见其硬度之高。
接手这样的案子,慕远也不敢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破案。
一切脱离实际的打包票,都是耍流氓。
虽然仅仅只是看了案件的简要情况和部分证据线索清单,但慕远心头也有了他的想法。
慕远完全赞同之前警方的侦察方向。
发现无头尸体的地方并非第一现场,嫌疑人将尸体带到这里完成了抛尸。
而根据周围环境以及现勘的情况判断,嫌疑人肯定是驾车抛尸。
这点很重要。
如果嫌疑人是徒步到达现场,路线不可避免的具有多样性,而驾车就不一样了,驾车必须要有路不是?
之前警方费了这么大力气调取周围十多公里的车辆卡口数据,也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至于为何如此肯定嫌疑人是驾车抛尸的,道理很简单,尸体是被抛弃在距离路边七八米的荆棘丛中的,而除了马路这边的草丛有踩踏的痕迹之外,其他地方完好无损。
嫌疑人带着这样一具尸体,总不能从天上飞来的不是?
唯一可能的便是从马路这边进入抛尸现场。
既然嫌疑人是从马路这边过来的,他总不可能扛着一具无头尸体在马路上走不是?
要知道这是省道,马路上过往车辆很多,哪怕是夜间,也是时有车辆经过。
这种情况下,谁敢扛着尸体在路上走?就算嫌疑人对周围环境不熟悉,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根据这般推理,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进入现场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后再按照这条线展开侦查……
接下来的方向有两个。
一个是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的,这就是调取卡口数据的意义。
只要确定所有的道路都封控了,每一辆车都插翅难飞,嫌疑车辆就肯定在调取回来的这些数据中,难就难在如何把它揪出来。
第二个方向,则是假定车就是附近住户所有,换个说法就是车并未经过那些卡口。
这样一来,就需要对周围的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哪家有车?什么型号?案发前后到底在什么地方?
别以为这只是几个问题那么简单,如果在前面加上几百上千户这个数量词,工作量足以吓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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