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欢和千云舞又在打篮球。他们在广场公共篮球场上,和以伍航为首的一堆五大三粗的大汉们一起打篮球。
他们俩的球技都非常耀眼。虽然他们在身高与体魄上都吃了很大的亏,但接连三场球赛下来,均是有卿欢与千云舞的这一方胜出,而且是以大比分胜出。
他们都热爱篮球,只要是站在球场上,便有无穷无尽的精力。
球赛从日光最盛的正午开始,一直到日垂西山,他们仍没有半点疲惫之态。
不过,人不累是一回事,时间到了,他们还是得散场。
恰在这时,千云舞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原本汗津津的、显得非常放松的小脸忽然变得凝重起来,估计是她接到了一个非常不喜欢的人的电话。
她蹙着眉,对着卿欢露出一个歉意的笑,拿着手机走开好几步,非常小声、非常谨慎地通话。
对此,卿欢并不是很在意。他觉得,就算两人在交往,也该对对方保留一些私人空间,毕竟二人还不是夫妻。
这会,伍航却说话了。他一边擦汗,一边喘气,用非常凝重的语气问道:“卿欢,那个女孩是你的女朋友?”
卿欢点头。
伍航便提醒道:“我曾在阳光海岸见过她。”
卿欢的身子猛地一僵,远远看一下千云舞的曼妙倩影,却又轻笑出声,摇头道:“你应该记错了。云舞深居简出,安分守己,怎可能是那种女孩子。况且她来广安的次数还不超过三次,你怎可能看到她啊?”
原以为伍航会笑着点头,怎知他的脸色变得愈发凝重。他深吸一口气,再度保证道:“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一般人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记住很久。况且她那时还和唐见虎走在一起,我怎会记错?”
卿欢的表情僵住,沉默着过了许久才强笑着回答:“你记错了!”
伍航不说话了,他是结了婚、带了孩子的男人,在卿欢面前也算过来人了。所以他知道,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少年郎是听不进良言的。
千云舞接完电话过来了,她的脸色很不好看,就像忽然被人扇了两耳光,表情低郁,两颊滚烫。
她走到卿欢面前,用低若蚊鸣的声线说道:“卿欢,还有一个多小时就上课了,要不你先回学校吧。”
卿欢问:“你有事?”
千云舞抿着嘴点头:“有点小事,我得处理一下。”
卿欢笑道:“既然是小事,那我陪你去吧。”
千云舞当即摇头,搪塞道:“有些事情,男生出面反而不好解决。”
卿欢不再问,只小声说了一句“快去快回,我在学校等你”,便回头去拿自己的外套了。
千云舞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跑。纵使跑动了一下午,她的身体却没有半点疲倦,跑动起来轻灵如风,宛如一只灵巧的燕子。
卿欢走到球场边拿外套时,千云舞几乎跑出广场了。
卿欢看到千云舞的外套也还在球场边的台阶上安静磕着,想到天气这么冷,她若不穿外套,容易着凉,便抓起她的外套大叫她的名字。
可千云舞已经涌入熙攘人流,不见踪影。
卿欢只得快速追过去。千云舞跑得快,他跑得更快,当他跑到广场口子,恰见千云舞在路边唤了的士,半个身子已经上了车。
卿欢再度叫她,可大道上往来汽车的尖锐鸣笛声将他的声音湮没了。
卿欢一筹莫展立在原地,忽然听到身侧传来鸣笛声,回头看,却见伍航开着一辆小车停在路边。
“卿欢,上车吧。虽然我们年龄差距挺大,但我当你是朋友。我想让你看清楚那个女孩的真面目。”
伍航开了车门,一脸认真地盯着卿欢。
卿欢迟疑,竟莫名地心慌起来。
片刻,他狠狠一咬牙,翻身上了伍航的车。
伍航的车技很不错,他紧紧跟踪千云舞乘坐的的士的同时,还能保持一个非常微妙的车距,使得前边的千云舞很难发现。
的士在错综复杂的城市道路上穿梭,连续穿过三条长街,又折转两条胡同,最终驶进了阳光海岸。
这一刻,卿欢的脑袋一片空白,仿佛被人用石头狠狠敲了几下,天旋地转,已经忘了思考。
伍航紧跟的士,顺阳光海岸的主干道跟进两千米,陡然停车。
他看到前面的的士已经停下,千云舞也已下车。
她下车的位置,恰是“春暖花开”洗脚店的门口。
卿欢的心被冰凉的螺丝拧紧了。他还在祈祷,希望千云舞在这里下车只是一个巧合,希望自己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假象。
可事实很残忍,千云舞很自然地进了店里。甚至在她进店前,门口的两个服务员还很殷切地向她打招呼——他们明显很早以前就认识她了。
卿欢坐不住了,忽然扭开车门,要大步追上去。
伍航却拽着他,好言相劝道:“卿欢,你既已经看清她的真面目,又何必再去追?莫非你以为你能感动她,使她迷途知返?少年啊,你别傻了,出入这种店子的女人,往往是没有回头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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