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黑着脸,走出寒风四起的小区。
在等车的过程里,我没怎么费劲就想起来,钱唐曾经在除夕的马路边醉倒在女人身上的回忆,接着又花了好大功夫,控制住自己想走回去的脚步和想打人的手。
一辆很长的车在夜色里徐徐地驶来,要不是司机小跑下来给我开门,我都找不到车门。豪车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随随便便停在金碧辉煌的餐馆门口。
我在进入包厢前,脑海里预想了所有糟糕情况:酒池肉林,钱唐醉到神志不清,拉着我向别人介绍“这就是春娘娘”,就是那种油腻的成年人作态。
无比地厌恶抗拒,但我也居然隐隐盼望这场景的发生。也许某种潜意识,我希望看到钱唐表现出糟糕恶俗的一面,就好像考砸了的期末,只盼望知晓最终成绩,早失望早安心。
嗯,最好早点死掉,那一颗在钱唐面前总蠢蠢欲动的少女心。
结果包厢里面水晶吊灯闪烁,吊灯下面是圆桌子,包厢里七八个人,只是很普通的饭局末尾,男的举止挺合体,女的衣服看上去穿得不少,神态松弛,都是正经人面孔(至少装得像正经人)。
随着我的出现,席间上的大家停止交谈,包括钱唐,他们的目光纷纷集中到我身上。
我出门没刻意梳头,胡乱别着几个夹子挡住流海,身上穿着一件带有巨大logo的艳粉色运动衣,席间的人衣着不能说是精致但也得体,像我这样的装扮,确实比较触目惊心。
在钱唐的审视目光中,我的鼻尖就有点冒汗。钱唐起身向我走来,步态很稳,但靠近后带着满身的酒味。他不动声色地伸手,从我额头上取下最大的发夹。
钱唐把我带到席间,他对其中一个络腮胡子说:“王导,您看看,资质怎么样?这就是我们公司里的春风,李春风。”
络腮胡笑着摆摆手说:“挺好挺好。以晟晟的意见为准。”
他口中的晟晟,是坐在钱唐右手边的一个年轻女孩,破洞毛衣袖子松松垮垮挽起来,手臂上戴着三斤多的水晶和象牙挂饰。
那个晟晟挑剔地打量我,她冷冷说:“这是从哪个星球的农村里逃出来的乡巴佬?或者说,你穿着狱服就跑出来了?”
钱唐眉眼微微一动,我脱口而出:“我要是越狱,跑出来第一个想见的人能是你吗?”
她皱眉说:“见到我怎么了?!”
以我的嘴皮子,只能想到这种程度的反击。我吭哧吭哧了一会,只好说:“也没怎么样,可能就会很失望吧。”
那叫晟晟的女孩又从鼻子里短促地哼一声,对钱唐说:“钱,怎么这次心血来潮要捧这种榆木脑袋?”
钱唐几不可见地牵了下嘴角,淡淡回答:“我自己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捧她。我也来帮你问问。”他转头看着我,“李春风,你刚才是从哪个村里坐车来的?”
我拼命压着怒气:“……从你家。”
钱唐听到后仿佛很惊奇,又问:“你这身衣服是谁给你买的?”
这人是真喝醉了还是假糊涂啊:“你给我买的啊!!!”
“你之前给我家取了个什么外号?”
“……垃圾场?”
这时,我好像终于明白了钱唐的意思。因为钱唐微微一笑,将刚才取下的大夹子重新别回我头上,接着望进我的眼睛里:“春风,你今天很好看。你也一直都很好看,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眼光。”他再转过头跟,“这是我们村的人,我觉得她不赖。”
席间保持一阵非常诡异的安静。我的脸慢慢滚烫起来,有点手足无措。
还是那个络腮胡子打破了寂静:“小姑娘,来来来。先跟我喝一杯。”
钱唐也拍拍我的背:“去吧,挨个儿给这里的人敬杯酒,抿一口就行。”他低声说,“你没问题的。”
随着我主动敬酒,酒席间的气氛再热闹起来。等重新坐回座位,钱唐和身边的人正讨论什么高尔夫球场,说得非常红火的样子。
“乡巴佬,你忘了给一个人敬酒吧?”身边传来凉凉地声音。
不用回头,我就知道又是那个晟晟的女孩子。
仔细看去,晟晟比我大不了几岁,脸颊处有不少雀斑,颧骨高,是挺普通人的长相(说实话,今天这饭局里没美女),但方才她这么明显地找我的茬,席间都没人拦着她,不知道来自哪条道上的英雄。
我对她翻了个大白眼,结果,晟晟作势要打小报告:“钱,你家的——”
我不想拿这点小事吵钱唐,只得说:“行吧行吧,别叫了。我敬你酒。”
晟晟却努努嘴:“你先把头上发夹取下来。这么丑,真碍眼。”
我冷笑两声,不准备跟她废话。结果眼前这不怕生的,居然伸手来我跟前想取发卡。我想都不想,挥手就打开,正撞上晟晟手臂上那堆水晶和象牙,质地巨硬,疼得我再一咧嘴。
钱唐闻声看回来,晟晟又恶人先开口:“钱,你让她把发夹取下来。我要看看她整体的脸型,不然她戴着发夹,总跟马戏团里猴子似的。”
钱唐这次不打算帮我了,我只好任人摆弄,让晟晟特别嫌弃但轻巧地取下我那堆发夹,她再掏出化妆包,快手地替我画了个妆。
“哟,长得还行,化妆后好看了点。”晟晟歪头,几乎是贴着鼻子打量我,“但我的本意是找个丰满点的,略微有点胖的女孩。”
钱唐替我解释:“她最近因为电影节食,应该能再吃回去。”
“眼睛太清了。我想找个眼神朦胧点疲倦点,还略微带些忧愁和孤独的——”
“让她连续熬夜,熬着熬着就朦胧了。”钱唐冷酷地说,“她在我家吃白食,心情毫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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