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档案室
会议室的案情讨论不欢而散。
每个人都很努力,但又对案件束手无策只能干着急。这种急躁情绪表现在话语中,就是每个人都像吃了枪『药』一样。
我回到我的档案室,躺在单人床上。
一时间,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浮现在我眼前。我渐渐进入入定状态……
李传宝悄无声息、探头探脑的拿着两瓶可乐进来。一瓶拧开递给我,另一瓶自己哗啦啦干下去三分之二瓶才喘着气对我说:“别听那个匡长松的,哥哥我力挺你。”
“你力挺我什么啊?”我躺在办公室行军床上,高跷着二郎腿,说。
“嫌疑人是那个和陈伟生一起吃饭的某某啊!”李传宝着急的坐在我身边说。
“你应该坚持你的看法!”李传宝鼓励我。
“……”我犹豫片刻,一字一顿地说:“嫌疑人就是那个酒醉背着袋子的人!”
“啊!”李传宝一口可乐喷在自己身上,吃惊的说:“你还这么坚持?你怎么知道他就是嫌疑人的?”
“敢情你刚才是安慰我来着?!”我发现我被刚才李传宝一句支持的话给骗了。
李传宝立即换上一副狗脸:“嘿嘿,你说说嘛,说说嘛……”
“福尔摩斯说,排除了所有的可能,剩下的不可能也就是唯一的可能。”我说。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神秘!”李传宝跳上床,掐着我的脖子,恶狠狠的说:“快告诉我,为什么这样说?”
“狗血!还是那摊狗血!”我憋着气说。
“你和我说过案情:案发当天,陈伟生和妻子在店里吃完饭并打扫干净后回家,然后陈伟生自己单独返回店中,直到陈伟生被害。”我说。
“那么,院子里有狗血,说明这摊狗血是陈伟生单独返回店中后杀狗留下的。”
“陈伟生哪来的狗?特别是开狗肉馆,他需要长期的供狗肉的人。换言之,卖狗的人一定与陈伟生认识并相熟……”
“这样整个逻辑链条就成立了。卖狗的人和陈伟生边吃边杀狗,两人喝酒,后来卖狗的人酩酊大醉,再后来发生惨案,卖狗的人离开……”我推测说。
“可是,为什么卖狗的人要把狗肉拿走呢?当时他喝醉了,一条狗少说也有几十斤,他为什么还要背着狗走人?”李传宝问我。
没等我回答,李传宝自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我真笨,我明白了。卖狗的人这是在消除痕迹。”
“因为狗肉暴『露』了他的身份,所以他杀人后要带走狗肉。又由于他喝醉了,他没有注意到或者无力处理地上的狗血!”
“对的!”我完全赞同李传宝的推断。
“我明白了!”李传宝大叫道:“我就知道应该是这样,我怎么之前没有想起来?真是笨死了。”
“可是……可是……摄像头没有拍摄到醉酒人的正面,我们到哪里去找这个人呢?”李传宝痛苦的抓着头。
我幸灾乐祸的看着李传宝,直到李传宝再次恶狠狠的看着我,我才晃悠悠的说:“老百姓都说,你们刑警现在没有监控都不能办案了。果如斯言啊。”
见李传宝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我存心捉弄他,说:“你忘了我们民警的看家本领了?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好吧,我说,别打!”眼见着李传宝准备再次掐我脖子,我赶紧说:“酒醉的人身上的袋子,如果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杀死的狗。”
“很显然他还会把狗肉卖给别人。我们只需要在农贸市场和菜市场进行走访调查,看看案发第二天有谁卖过狗肉就知道嫌疑人是谁了……”
我还没说完,李传宝转身就走,临近门口,扭过头来,疑『惑』的问我:“如果嫌疑人是为了毁灭痕迹才带走狗肉的话,那他还会把狗肉再去卖掉吗?我的意思是,把狗肉扔掉或者埋掉不是更好……”
“不会。他一定会把狗肉卖掉的!”我肯定的说。
“为什么?”李传宝不服气的问我。
“因为穷!”我淡淡的说。
“穷?”李传宝眼中闪过一丝『迷』茫,很快再次清明起来,点点头,说:“我明白了。”
对案件非常熟悉的李传宝不可能记不起来:案发当天,嫌疑人和受害人吃的东西很差;视频监控里面的嫌疑人穿着很落魄;半夜卖狗肉的人一定不是经济宽裕的人……
这些细节无不说明,卖狗肉的人是经济极其窘迫的人,这样的人不可能将价值上千元的狗肉随意扔掉或者埋掉的。
李传宝学着我的话,恶作剧的打趣道:“老百姓都说,你们刑警现在没有监控都不能办案了……说的你好像不是刑警一样!哼……”
“我还真不是刑警!”我正襟危坐。
李传宝一呆,愣愣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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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会议室
难得的休闲时光——拿着警局的工资,写着自己的小说——我不得不意『淫』这种生活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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